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2019年第43期)
来源:江苏贸促网站发布:2019-12-15访问量:793



目录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公布


3. 江苏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启动


4. 江苏省贸促会组织企业赴溧水空港会展小镇考察对接


5. 江苏省贸促会选聘新一届商事调解员和首届法律顾问


6. 江苏省贸促会(国际商会)举办企业境外投资与海外参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讲座


7. 第二届中国医疗健康(印尼)品牌展在雅加达举行


8. 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皮革行业企业联盟亮相澳展


9. 盐城市贸促会举办商事认证业务培训班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深化外贸领域改革,坚持市场化原则和商业规则,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大力优化贸易结构,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意见》要求,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坚持互利共赢,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意见》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公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指出,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推进规划实施”等十二章。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江苏自贸区“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启动


12月2日,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随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做好江苏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做出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樊金龙指出,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江苏自贸区建立以来在改革创新上的第一场大仗、硬仗。要全力抓好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改革推进到位、事中事后监管到位、跟踪问效到位,试出特色、试出水平、试出成效,打响江苏自贸试验区“放管服”改革“当头炮”。

11月30日,省政府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12月起,在江苏自贸试验区,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省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江苏省贸促会组织企业赴溧水空港会展小镇考察对接


应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邀请,12月5日,我会与南京市贸促会组织日本工场网、敦煌网、上海国宽、上海韵钦、上海百若萌、华励展览、华阳恒通等会展企业,赴溧水空港会展小镇进行考察对接。我会黄政副会长、溧水区张为真副区长参加有关活动。

考察团先后参观了溧水经开区规划馆、空港会展小镇会展综合体一期和江苏白马农业国际博览中心,并在白马科创中心召开了专场对接会。会上,双方围绕在国际会展、跨境贸易、高端制造、健康养老等方面如何更好的联动合作、资源共享,有效推动溧水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对接。

据介绍,空港会展小镇以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为定位,是江苏省唯一的会展主题特色小镇,已经获批南京市“市级特色小镇”和江苏省“省级特色小镇”,建成后将成为江苏省最大的会展综合体,进一步推动南京市成为“国际会展名城”。


江苏省贸促会选聘新一届商事调解员和首届法律顾问


11月29日,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召开调解员换届大会。我会肖铁军副会长、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王芳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为部分到场的调解员颁发聘书。

本次调解员换届工作得到了境内外专家的积极响应,共收到各行各业申请材料100多份。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从中选聘调解员67名、法律顾问35名,开创了我会调解工作多个先河。一是首次聘任法律顾问,这支专业性、国际性的法律专家团队今后将在法律咨询、风险预防、规则制定、政策献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首次聘任境外专家担任调解员、法律顾问,专家工作地点涉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墨西哥、吉尔吉斯坦、哈斯克斯坦、新加坡、美国、印度、泰国、伊朗等地区和国家。

会上介绍了我会国际商事调解工作近年来工作情况和未来工作规划,并举行岗前业务培训,为新任调解员、法律顾问解读《新加坡调解公约》及其在中国的适用,介绍国际商事调解流程及商事调解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通过大量真实案例讲解调解实务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新任调解员、法律顾问及法律界同仁和企业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


江苏省贸促会(国际商会)举办企业境外投资与海外参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讲座


12月4日,我会在南京举办第十四期企业“走出去”法律政策大讲堂——企业境外投资与海外参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合规讲座。

本期大讲堂积极响应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要求,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实际需要,特邀入选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的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海军讲解知识产权的价值、国际知识产权的申请与发展、海外投资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海外展会及市场拓展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等内容,结合生动案例剖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中的重点难点,并给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全省50多位企业代表、律师聆听讲座,充分肯定演讲嘉宾的精彩分享,纷纷表示活动既提高了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也为避免陷入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供了思路和建议。


第二届中国医疗健康(印尼)品牌展在雅加达举行


11月27-29日,由中国商务部主办、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我会协办的第二届中国医疗健康(印尼)品牌展在雅加达国际展览中心举行。

作为东南亚医疗健康领域的专业性平台,展会吸引了130多家优秀企业参展,展品涉及传统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与设备、家庭护理与母婴关爱三大主题。我会会展公司作为江苏展团的执行单位共组织了30家企业近80位代表参展,设展位46个,展出面积417平方米,占展会总展出面积的43.3%,较上届江苏展示面积增长81.2%,产品涉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实验室产品、中药、西药、保健品等。

展会期间共举行了12场专业论坛及企业专场对接会。为提升展会平台作用,我会专门组织了江苏扬州头桥医疗器械小镇推介会,并组织参展企业赴印尼首家私人医院PONDOK INDAH等进行参观调研,积极促进两国医疗健康企业交流合作、互惠互通。 


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皮革行业企业联盟亮相澳展


为期3天的2019年澳大利亚中国纺织服装服饰及鞋类展于11月12日在墨尔本展览中心开幕。

今年以来,随着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市场不确定性的增加和中澳自贸协定的推进,镇江市皮革出口企业对澳大利亚市场的关注度逐渐升高。本届展会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共组织11家出口企业参展,参展面积近100平方米,展品包括服装、配饰、鞋类等,其中7家皮革行业企业以产业联盟整体形象在展会上统一亮相,展示该市雪地靴等产品集聚发展的竞争优势。

下一步,镇江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举办开拓多元化市场、自贸协定政策法规解读等相关专题培训,更好地助力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盐城市贸促会举办商事认证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提高企业申办人员和手签员的业务水平,帮助盐城市外贸企业深入了解原产地法规及各项商事认证业务知识,指导涉外企业合规实操,更好地提高企业竞争力,11月20日,盐城市贸促会举办2019年商事认证业务培训班。

盐城市20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参会,普遍反映培训生动实用,讲解细致,对帮助企业掌握商事认证工作实际操作、解决办证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