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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惠及百万中小企业的22条措施
来源:本站发布:2020-02-18访问量:685


  为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金融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协调保障服务四个部分22条,22条政策的落实将惠及省内百万中小企业。


  针对企业最关键的减负问题,具体措施有6条,包括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降低企业房租成本、补贴经营成本、加强财政贴息支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支出给予优惠和补助,督促中小企业账款得到及时支付,维持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基本运营。减免相关税费方面,对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及时办理定额调整申请,对不达起征点的一律免除纳税义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委托检验检测收费,免征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减免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并开展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涉企收费检查,确保各项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针对企业的连续经营问题,共有4条措施,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加强融资担保、强化金融服务、提升保险保障,帮助企业及时获得经营所需的现金流。加大信贷支持方面,对列入国家或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利率优惠;疫情防控期间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原则上应在各机构上年同类企业平均水平基础上降低50个基点,其中贷款利率至少降低30个基点。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要通过降低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不得盲目断贷、抽贷、压贷。强化金融服务方面,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绿色通道,计划运营时长为6个月,选择省级银行机构并整合各类转贷服务公司(基金),针对广大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办理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和转贷业务。人民银行为绿色通道内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省财政为绿色通道内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支持。


  针对企业的用工问题,共有4条措施,包括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优化就业和社保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就业,协助解决企业的用工用人问题,同时也尽量保障企业员工的就业稳定。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方面,落实稳岗返还政策,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困难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简化中小企业申报程序,有效稳定用工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强化各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促进服务,主要有8条措施,包括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强化防疫物资生产、畅通运输渠道、降低研发创新成本、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从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出发,尽最大努力协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引导创新转型发展。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