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0年第28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0-08-08访问量:650


目录

 

1. 国务院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 尹建庆会长会见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

 

3. 尹建庆会长带队调研霍尼韦尔传感与控制南京工厂

 

4. 尹建庆会长带队赴中江国际集团座谈交流

 

5. 江苏省贸促会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6. 江苏省国际商会文化贸易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7. 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江苏)服务中心被评为签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推广先进集体

 

8.第二期跨境并购实务系列活动在线举行


9.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2.2万亿元

 

10.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服务措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1.试点首月江苏跨境电商B2B出口1291万元

 


国务院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及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账款回收期延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加剧了中小企业资金困境。在此情况下,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走出生存困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近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下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后期收款问题,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规范,是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明确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监督评价机制,以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考虑到商事活动的复杂性,《条例》区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这两类不同的主体,对“付款期限”作了差异化规定。《条例》明确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同时也考虑到合同有特别约定的情况,规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对于大型企业,可以遵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对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付款期限的约定提供指导性规定,作出合理约定,防止大企业以大欺小。此外,依照合同法原理,付款义务人迟延支付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可以由当事人来约定。


尹建庆会长会见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

 

7月30日,我会尹建庆会长会见来访的埃塞俄比亚驻华大使特肖梅·托加一行。

尹建庆会长对大使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他回顾了我会与埃塞俄比亚友好交往历史,介绍了我省贸易投资促进情况及我会职能,建议双方通过经贸活动、展会等形式建立交流机制,进一步推广埃塞投资政策和外商投资法律,建立投资交流平台,协助江苏企业稳步顺畅地开展在埃塞投资经营活动。

特肖梅·托加大使对我会的热情接待和精心安排表示感谢,他表示江苏是埃塞俄比亚重要的经贸伙伴,江苏企业家在埃塞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是中埃建交50周年,希望以此为契机,吸引更多江苏企业家赴埃塞投资兴业。

应邀参加会见的我省企业代表与特肖梅·托加大使就争取政府支持、拓展企业业务等进行了交流。

当天,我会丛苏峰副会长参加了惠建林副省长会见特肖梅·托加大使活动。

 

尹建庆会长带队调研霍尼韦尔传感与控制南京工厂


8月4日,我会尹建庆会长带队赴霍尼韦尔传感与控制南京工厂调研,重点了解疫情以来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遇到的实际困难。黄政副会长参加调研。

南京工厂陈勇厂长详细介绍了南京工厂目前生产运行情况和实际困难,并感谢我会在疫情期间对工厂快速复工复产给予的帮助和支持。

尹建庆会长介绍了我省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我会工作职能,希望厂方能学习掌握并及时享受相关政策,表示我会将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工厂在生产运行和未来发展中的困难,推动我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尹建庆会长带队赴中江国际集团座谈交流


8月4日,我会尹建庆会长带队赴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了解集团在疫情常态化情况下的海内外市场经营情况,增进互动交往,谋求深入合作。丛苏峰副会长参加调研。

集团宋勤波董事长介绍了主营业务和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建设发展情况,表示将进一步充分依托省贸促会(国际商会)的资源渠道以及各项平台优势,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集团海外市场和贸易投资负责人重点围绕受疫情以及近期中美关系影响所面临的外汇贬值、人员滞留海外、下半年订单减少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尹建庆会长表示,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在贸易投资促进、商事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资源渠道优势,积极搭建多元化平台,帮助企业做好宣传推介,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切实发挥好政企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代言工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我省企业在后疫情时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丛苏峰副会长希望双方能探讨适时推进建立我省海外工程总承包联盟的可能性,充分发挥中江国际集团28个海外企业(机构)和贸促会众多海外资源联动的优势,积极推动省国际商会海外联络中心建设。

 

江苏省贸促会与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8月5日,我会尹建庆会长、丛苏峰副会长与到访的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赵进会长、谢华副会长一行就如何发挥优势、加强合作进行座谈交流。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将在经贸活动、会员培训、信息交流、联合调研、专项咨询及会员共享服务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长期合作,共同帮助江苏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提升服务企业发展的层次和工作水平,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国际商会文化贸易专业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7月30日,江苏省国际商会文化贸易专业委员会(简称“文贸委”)在南京召开工作会议。本次会议邀请省文贸委顾问、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委员单位代表共20余家参加线下会议,并邀请40余名委员单位代表在线参加会议。

会上,文贸委顾问、省贸促会(国际商会)丛苏峰副会长和文贸委主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勇总裁分别致辞。丛苏峰副会长表示,希望文贸委能更加主动地对接相关部门、承接工作,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加强队伍建设,发挥主任单位及项目轮值制度的作用,服务更多省内文化企业,增强江苏文化企业抱团发展合力。周勇主任表示,愿发挥所长,使文贸委承担起协调企业、沟通政府、联系世界的重任,继续为江苏文化企业提供全面的文化贸易支持和服务。

会议回顾总结了文贸委三年来的工作情况,通报了主要任职人员调整情况,审议通过了新任秘书长及新增副主任单位,向文贸委顾问颁发聘书并邀请文贸委主任单位进行交流发言。省文旅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孙蓓处长、文化产业处苗民副处长、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严智忠副处长、省商务厅服贸处李剑锋副处长到会给企业提出了指导意见。

本次会议摸底了疫情影响下文化企业的经营情况,听取了企业的诉求,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建议。下一步,文贸委将围绕实际情况和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做好疫情常态化情况下的文化贸易企业服务工作。

 

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江苏)服务中心被评为签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推广先进集体


7月31日,中国贸促会在线召开自贸协定地方服务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扬先进,交流经验,并宣布成立新的自贸协定地方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张慎峰副会长、张少刚副会长、贸易投资促进部冯耀祥部长、商事认证中心闫芸主任和各自贸协定服务中心所在地方贸促会分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约400人参加会议。

根据前期总结、申报和评选,中国贸促会在2019年以来挂牌设立的50个自贸协定服务中心中评选出10个签证工作先进集体、10个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5个突出进步集体。江苏服务中心和深圳服务中心同时被评为签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推广先进集体。


第二期跨境并购实务系列活动在线举行

 

7月30日,我会和省商务厅在线主办第二期跨境并购实务系列活动。

本期活动介绍了上半年我省企业跨境并购基本情况以及推动企业开展跨境并购的政策和服务平台,在前期收集企业跨境并购热点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最新形势和我省企业“走出去”现状,就后疫情时代的人民币汇率风险管理和远期、期权、结构化等金融工具、中国企业跨境合规管理政策及实现合规的策略与解决方案、并购保证补偿险的流程及运用等作了分享和解读。我省“走出去”意向企业、外贸企业管理人员150余人参加活动,并就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合规标准等关心的问题与主讲嘉宾进行了互动交流。

 

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2.2万亿元

 

商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22272.8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14.7%。其中,出口9127.9亿元,下降2.2%;进口13144.9亿元,下降21.7%。

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下降,总体呈现趋稳态势,服务出口表现明显好于进口,贸易逆差减少,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提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减少。上半年,中国服务出口降幅趋稳,进口降幅有所加大,出口降幅小于进口19.5个百分点,带动服务贸易逆差下降46.1%至4017.1亿元,同比减少3440.1亿元。

二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提高。上半年,中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9744.3亿元,增长9.2%,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3.7%,提升9.6个百分点。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5128.7亿元,增长9.7%,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6.2%,提升6.1个百分点;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知识产权使用费、保险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增长37.2%、18.7%、15.2%。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4615.6亿元,增长8.6%,占服务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5.1%,提升9.8个百分点;进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分别增长31.1%、15.7%。

三是旅行服务进出口大幅下降。疫情发生以来,各国均采取严格措施限制人员跨境流动,世界范围内旅行服务进出口受到重大影响。上半年,中国旅行服务进出口5580.8亿元,下降42.9%,其中出口下降45.0%,进口下降42.6%,是导致服务贸易下降的主要因素。剔除旅行服务,上半年中国服务进出口增长2.1%,其中出口增长3.7%,进口增长0.5%。

 

国家税务总局再推10项税收服务措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这10项举措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此次新推出的10项措施,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内容。同时,有助于激发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志着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工作向纵深推进。

 

试点首月江苏跨境电商B2B出口1291万元


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首月,南京海关共验放了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493票,货值1291万元,主要货物为智能割草机、人造草坪、吸尘器、床垫、家居用品等商品,出口至瑞典、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苏州、南京、南通、无锡、宿迁、淮安、盐城、徐州等8市跨境电商企业踊跃参与。

目前江苏共有10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占全国9.5%),其中6个城市享受进口试点城市政策(占全国7%)。据统计,2019年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验放进出口清单增长9倍,进出口额增长4.6倍。

江苏省拥有雄厚的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转型加快,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对于当前形势下稳外贸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助力江苏省制造产业克服疫情影响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