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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23条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本站发布:2020-08-22访问量:482

8月2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筑牢保护基础、增强保护合力、提升保护实效等六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江苏持续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国率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截至6月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江苏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

 

  江苏初步构建起纵横联动、多方参与的立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截至目前,江苏已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分别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全国12个省市建立了区域调查取证、联合办案等机制。在全省建立了8个知识产权援助国家级中心和70多个分支机构,近3年通过维权援助和咨询热线为6000多家企业提供服务。此外,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快速维权中心,目前已建成南通家纺城、丹阳眼镜城2个国家级快维中心,大大提高了专利预审速度。

 

  江苏还从事前防范、事后化解两个维度同时发力,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全省4000余家企业、24家协会、146个街区参与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还支持南京仲裁委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庭,组建了12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趋于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文化旅游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双打”“铁拳”“护航”“剑网”“龙腾”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江苏此次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突出了“严、大、快、同”的特点。

 

  严保护,是刚性要求,强调的是立法制规和打击违法,涉及制度严、执行严、惩罚严。

 

  大保护,是一种治理格局,体现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实施意见》强调,要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

 

  快保护,体现在办案和机制创新上。在司法审判领域,《实施意见》提出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复杂案件中间判决;在行政执法领域,运用远程审理、巡回审理机制加速案件处理;在互联网监管领域,开展政企合作,建立执法协作调度机制,快速处理线上举报投诉案件;在维权服务领域,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中心,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意见》还强调“同保护”,要求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等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地位平等、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