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0年第38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0-10-28访问量: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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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促动态

 

  1.李克强总理向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成立大会致贺信

 

  2.第三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举行

 

  3.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举行

 

二、经贸资讯

 

  1.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7%

 

  2.我国今年实际使用外资首次实现人民币、美元累计指标“双转正”

 

  3.1-9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4.中国贸促会荣获世界贸促机构奖亚军

 

  5.前三季度江苏利用外资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三、风险预警

 

  1.印度对华HFC制冷剂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3.墨西哥发布对我风塔反倾销调查终裁

 

  4.欧亚经济联盟对华不锈钢厨具餐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审终裁

 

  5.英国发布进口钢产品保障措施过渡性审查立案公告

 

一、贸促动态

 

1.李克强总理向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成立大会致贺信

 

10月15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成立大会在京召开,该组织作为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之一,正式宣布成立。国务院李克强总理致贺信。马来西亚穆希丁·亚辛总理,联合国贸法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非洲工商会联盟等国际组织发来贺信。中国贸促会高燕会长、卢鹏起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于健龙秘书长出席大会。

 

高燕会长表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密切,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各国工商界对法律风险预防和争端解决提出更高要求。争端解决组织落地后将独立运营,致力于提供从争端预防到争端解决的多元化、一站式、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贸促会作为该组织的倡议者、推动者、支持者,倡议加强共商共建共享,提供高品质商事法律服务,为国际工商界美好未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作出更大贡献。

 

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联合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和南美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家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的非政府间、非营利性国际组织。

 

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政协社法委、最高法、外交部、发改委、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代表,欧中友好协会、印度律师协会、中国国际法学会等争端解决组织会员单位代表,特邀嘉宾等80余人参加会议。

 

2.第三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举行

 

10月15日,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和中国烹饪协会主办,中国国际商会会展部、江苏省贸促会和淮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三届中国(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会在淮安国际食品博览中心开幕。江苏省惠建林副省长发表视频讲话。淮安市委蔡丽新书记,省商务厅姜昕副厅长,我会尹建庆会长、黄政副会长出席开幕式。

 

本届食博会以“荟集高端食品,萃选精美食材”为主题,秉承“为客商创造价值”的宗旨,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模式,设有境外食品馆、境内食品馆、淮安特色馆、精选食材馆、美食风情馆五大展馆,线下展览面积约2万平方米。展会共吸引包括31家世界500强、国际百强食品企业和20家国内百强食品企业在内的336家知名食品企业参展,其中境外企业94家,来自法国、德国、瑞士、日本、韩国、英国、美国、荷兰、马来西亚等24个国家和地区。线上“云展厅”具备线上展览、线上直播、线上洽谈、线上互动等功能,同步展示五大展馆参展企业和展品。

 

我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本届食博会海内外招展招商、专场活动、展务管理、展会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0月16日,我会现场举办食材供应链专场对接会和跨境电商专题对接会,参与企业涵盖食材、餐饮、商超、经销商、贸易商、电商、新零售平台、供应链以及保险金融服务等全产业链,为采供双方搭建了精准对接洽谈平台。

 

3.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举行

 

10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与香港贸易发展局以视频会议方式共同举办“苏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江苏省惠建林副省长与香港贸发局方舜文总裁共同出席第八次会议并致辞。我会丛苏峰副会长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围绕“疫情防控常态下,推动苏港两地贸易及投资高质量发展”、“推进自贸试验区合作,促进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加强苏港青年企业家交流,深化产业技术合作”等2021年度重点工作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按照苏港合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2021年度工作计划,双方将深化苏港贸易与投资合作,支持扩大苏港双向投资;深化江苏自贸试验区与香港对接交流,推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产业合作;携手拓展“一带一路”第三方市场,深化苏港科技创新交流,推进苏港在供应链、金融、老字号营销设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发挥苏港(国际)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作用,强化苏港青年交流。

 

苏港合作联席会议自2014年建立以来,有力促进了苏港两地各领域的合作交流,香港作为江苏第一大外资来源地和最大境外投资目的地的地位继续巩固。截至今年8月,香港在江苏共投资4万3千多个项目,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2260亿美元,约占我省实际使用外资的46%;我省共有赴香港投资项目1788个,协议投资额约240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总量的30%。今年1-8月,江苏与香港进出口总额达到164.2亿美元。

 

二、经贸资讯

 

1.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7%

 

国家统计局10月19日发布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7227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7%。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8123亿元,同比增长2.3%;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67亿元,增长0.9%;第三产业增加值400397亿元,增长0.4%。从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7%。

  

2.我国今年实际使用外资首次实现人民币、美元累计指标“双转正”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我国今年实际使用外资情况。1-9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718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折合1032.6亿美元,同比增长2.5%;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下同)。我国今年以来实际使用外资首次实现人民币、美元累计指标“双转正”。

 

从单月情况看,9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990.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1%(折合142.5亿美元,同比增长23.7%),连续6个月实现同比增长。

 

从季度情况看,三季度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0.4%,增速明显高于一季度的-10.8%和二季度的8.4%。

 

分行业看,1-9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59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高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长26.4%,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同比分别增长18.5%、92.5%、72.8%、31.2%。

 

在主要投资来源地中,1-9月,香港地区、新加坡、英国、荷兰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1%、8.6%、32.8%、150%(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3.1-9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10月16日,商务部介绍了1—9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1-9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515.1亿元人民币(折合788.8亿美元), 同比下降0.6%,降幅有所收窄。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0504.3亿元人民币(折合1502.4亿美元),同比增长4.5%;完成营业额6381.3亿元人民币(折合912.7亿美元),同比下降8.8%。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0.8万人,9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63.5万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1-9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2亿美元,同比增长29.7%,占同期总额的16.5%,较上年提升4.1个百分点。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837.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31.3亿美元,分别占同期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的55.7%和58.2%。

 

二是地方企业对外投资增长较快。1-9月,地方企业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70.8亿美元,同比增长13.5%,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2.4%。其中,东部地区对外投资473.4亿美元,同比增长18.7%;西部地区对外投资4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1%。

 

三是部分领域对外投资增长明显。1-9月,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领域。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外投资309.3亿美元,同比增长18.6%;批发和零售业对外投资120.1亿美元,同比增长41.1%。

 

四是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较多。1-9月,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18个,合计1248.8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3.1%。其中上亿美元项目301个,较上年增加10个。

 

五是部分行业对外承包工程走势良好。1-9月,一般建筑、石油化工、水利建设类项目新签合同额增长较快。其中,一般建筑类新签合同额359.3亿美元,同比增长31.8%;石油化工类新签合同额130.9亿美元,同比增长46.9%;水利建设类新签合同额38.4亿美元,同比增长65.5%。

 

4.中国贸促会荣获世界贸促机构奖亚军

 

10月14日,2020年世界贸促机构奖线上颁奖典礼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贸促会荣获最佳信息技术应用类世界贸促机构奖亚军。中国贸促会张慎峰副会长在线出席颁奖典礼。

 

中国贸促会此次参选的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项目,是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中小外贸企业的一项创新举措。平台汇集150万家中国外贸企业基本信息,提供中国企业信息查询和信用认证服务,旨在帮助各国企业更好了解中国合作伙伴,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世界贸促机构奖由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创立,旨在嘉奖贸促机构推动中小企业出口的最佳实践,促进经验交流。

 

5.前三季度江苏利用外资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日前,省商务厅发布数据显示,1-9月,全省实际使用外资221.1亿美元,同比增长8.0%。按商务部口径,1-9月,我省实际使用外资172.9亿美元,同比增长2.5%,规模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1-9月,全省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86.2亿美元,占全省外资比重为39.0%。全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22.8亿美元,同比增长35.8%,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55.6%。

 

1-9月,苏南地区实际使用外资138.5亿美元,同比增长9.0%,占全省总量的62.6%;苏中地区实际使用外资42.1亿美元,同比增长0.1%,占全省总量的19.1%;苏北地区实际使用外资40.5亿美元,同比增长14.0%,占全省总量的18.3%。

 

6.江苏海投公司成为2020年迪拜世博会中国馆高级赞助商

 

10月20日,由迪拜世博会中国馆组委会主办、中国国际商会承办的2020年迪拜世博会中国参展线上路演举行,活动共吸引373万人次在线观看。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迪拜世博会中国馆政府总代表张慎峰出席活动并宣布中国馆封顶。

 

张慎峰表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病毒肆虐全球,给全人类带来挑战。国际展览局、阿联酋政府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参展方风雨同舟,紧密合作,共同推进迪拜世博会筹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迪拜世博会和中国馆必将在合适的时机,以全新的姿态向世界张开怀抱,展示各国发展成就和理念,在广泛凝聚共识、应对人类挑战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在此次线上路演活动上,江苏省海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被正式授牌为2020年迪拜世博会中国馆高级赞助商。据悉,作为迪拜世博会中国馆合作伙伴,江苏海投公司将围绕迪拜世博会“沟通思想、创造未来”的主题开展工作,借助世博会这一国际盛会的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世界朋友圈,提高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和江苏海投公司的全球品牌形象和知名度,更好地展示中国和阿联酋友好交流合作成果。

 

三、风险预警

 

1.印度对华HFC制冷剂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RF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 [Hydrofluorocarbons (HFC) component R-32]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为氢氟碳化物R-32。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39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2.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10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0月1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10月1日,应印尼纺织协会(Indonesia Textile Association)于2020年9月9日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服装及服饰配件(Articles of Apparel and Clothing Accessories)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101、6102、6103、6104、6105、 6106、6109、6110、6111、6117、6201、6202、6203、6204、6205、6206、6209和6214。

 

3.墨西哥发布对我风塔反倾销调查终裁

 

10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风塔的反倾销调查,征收涉案产品海关报关价格21%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涉案产品墨西哥海关税号为8502.31.01。


4.欧亚经济联盟对华不锈钢厨具餐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0月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36/AD14R1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不锈钢厨具餐具(俄语:кухонные  и столовые прибор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 стали)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将欧亚经济委员2015年第56号决议所确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延长5年。涉案产品的税号为8211910001、8215991000和8215201000。

 

5.英国发布进口钢产品保障措施过渡性审查立案公告

 

10月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英国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10月1日,应英国国际贸易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ternational Trade)的申请,英国对进口钢产品(Certain Steel Products)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审查2020年12月31日格林威治时间23点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后,英国对钢产品的保障措施是否应调整、延期或取消。英国调查机关预计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作出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