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0年第44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0-12-05访问量: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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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贸促动态

 

1.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

 

2. 尹建庆会长参加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3. 江苏省贸促会举办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暨FTA辅导和风险评估总结会

 

4. 尹建庆会长带队走访南京市贸促会

 

5. 2020年江苏品牌产品线上丝路行(北美站-苏州专场)启动

 

6. 江苏省贸促会召开全省贸促系统贸易促进工作推进会

 

7. 江苏省贸促会应邀出席2020上合组织(徐州)地方区域合作交流会

 

8. 江苏省国际商会波兰联络中心设立

 

9. 江苏省国际商会持续加强会员企业走访调研

  

二、经贸资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2.《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3. 江苏省出台进一步深化与韩国产业合作的工作意见

 

4. 1-10月全省对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

 

三、风险预警

 

1.土耳其对涉华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取向电工钢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3.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4.美国企业对聚晶金刚石复合片提起337调查申请

 

5.美国作出扎带反补贴初裁

 

6.智利终止对华钢制研磨球反倾销调查

 


一、贸促动态

 

1.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维护自由贸易,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

 

会议指出,近日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于成员国共同应对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增进相关国家人民福祉,对于促进我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协定成员国,我国要以自身行动积极推动协定落地生效,这方面有大量紧迫的工作要做。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责任,对照协定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尽早完成协定生效实施的国内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快完成国内核准程序,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等领域开放,推进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救济、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二是针对协定实施后区域内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将达90%等,要在关税减让、海关程序简化、原产地规则技术准备、产品标准统一和互认等方面,抓紧拿出实施协定的措施,对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6小时内放行。协定中服务贸易总体开放承诺显著高于成员国间现有自贸协定水平,要按照我国对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养老服务、专业设计、建筑等诸多服务部门作出的新开放承诺,逐一落实开放措施。落实投资负面清单承诺,清单之外不得新增外商投资限制。兑现首次在自贸协定中作出的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将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遗传资源等全部纳入保护范围。落实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三是抓紧梳理完善与协定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协定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确保国内行政措施和程序合规。四是面向地方、商协会和企业加强协定实施宣介培训,使各方面尤其是广大企业熟悉和掌握协定规则,全面认识更大范围、更高标准开放与竞争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

 

2.尹建庆会长参加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11月27日,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隆重开幕,习近平主席在开幕式上发表视频致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杨洁篪主任出席开幕式。江苏省政府惠建林副省长、省政府黄澜副秘书长、省商务厅姜昕副厅长、省贸促会尹建庆会长出席开幕大会。

 

本届东博会以“共建‘一带一路’,共兴数字经济”为主题,首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展形式,实体展总面积达10.4万平方米,总展位数5400多个。我省已连续多年组团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今年共组织61家企业参展,展位面积678平方米。

 

参展期间,尹建庆会长陪同惠建林副省长一行走访调研我省参展企业,并赴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开展调研,考察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情况。

 

3.江苏省贸促会举办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暨FTA辅导和风险评估总结会

 

12月3日,我会在南京举办RCEP原产地规则解读暨FTA辅导和风险评估总结会,邀请国内相关专家为外贸企业开展RCEP专题辅导,并就今年创新开展的企业FTA辅导与风险评估项目进行总结交流。我会尹建庆会长、肖铁军二级巡视员和我会FTA专家智库团队出席会议。常州、盐城等市贸促会组织企业开设视频会议分会场,省内其他贸促会相关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江苏70多家外贸企业代表共120余人参会。

 

尹建庆会长在致辞中表示,上个月正式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继加入世贸组织后又一重大开放成果,外向型企业要充分利用好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在用足用好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同时做好合规管理,降低贸易风险;企业FTA辅导与风险评估工作在帮助企业合规申领和使用FTA项下优惠原产地证书、降低进出口成本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希望参加项目的15家企业积极反馈,帮助我会跟踪评估活动效果,让新举措和好成果能够在我省企业中得到不断完善和推广,惠及更多企业。

 

中国贸促会认证中心闫芸主任通过视频方式在线讲解了RCEP概况及优惠政策,并为江苏企业提出应用实践建议。我会FTA智库专家、世界海关组织认证专家厉力博士现场解读了RCEP原产地规则,FTA智库专家徐逞发布了我省15家企业的FTA辅导与风险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参会企业反映,贸促会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整合专家智库资源,加强和企业互动,点面结合,重点辅导,形式多样地开展自贸协定宣传推广工作,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进一步运用好FTA规则开展国际经营活动,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

 

4.尹建庆会长带队走访南京市贸促会

 

12月2日,我会尹建庆会长带队走访南京市贸促会,与南京市贸促会梁洁会长等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梁洁会长详细介绍了全会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今年工作亮点和明年工作打算,以及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工作建议。

 

尹建庆会长充分肯定了南京市贸促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强调要树立全省贸促系统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贸促机构间联络沟通,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系统合力,共同落实好省政府发展会展经济、打造江苏品牌的工作部署。

 


5.2020年江苏品牌产品线上丝路行(北美站-苏州专场)启动

 

11月26日,我会与苏州市贸促会、敦煌网共同主办的“2020年江苏品牌产品线上丝路行(北美站-苏州专场)”开幕式在苏州市举行。我会黄政副会长、苏州市贸促会王志明会长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IEEBC国际投资经济联盟Mike Rosenthal主席、加中商会Matt Whately执行董事、敦煌网王树彤CEO分别通过视频方式致辞,苏州市贸促会潘纯副会长主持开幕式,苏州市约40位参展企业代表到场观摩。

 

黄政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线上展会,省市贸促系统合力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携手敦煌网共组织170余家苏州品牌企业参展,积极探索“跨境电商+线上展会”的外贸赋能新模式,借助敦煌网在北美地区的市场优势,复制敦煌网在第127、128届广交会上的成功经验,助力苏州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开拓海外市场。

 

本场丝路行线上展会共有170余家苏州市外贸企业携千余件商品上线敦煌网数字化展览平台,涉及丝绸制品、婚纱礼服、五金箱包、家居园艺等苏州优势产业。活动将持续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日,集中组织参展企业参加敦煌网“黑五网一大促”;12月2日至5日,实施买卖双方集中配对;12月6日至2021年2月25日,通过设置苏州品牌企业展示专区开展在线展览展示。

 

6.江苏省贸促会召开全省贸促系统贸易促进工作推进会

 

11月27日,我会召开全省贸促系统贸易促进工作线上推进会,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总体要求下创新展会服务模式,务实推进贸易促进工作。

 

会上,各设区市贸促会分管会领导交流了今年在贸易促进工作方面的主要工作及明年的整体计划,就当前所处的困局与面临的难题进行探讨,并就创新展会服务、线上线下展会有机整合等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我会黄政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感谢各设区市贸促会对省贸促会的大力支持,希望各设区市贸促会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作为,务实推进全省贸易促进工作;并重点就贯彻贸易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整合创新展会模式、放大品牌展会效应、务实推进迪拜世博会江苏周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7.江苏省贸促会应邀出席2020上合组织(徐州)地方区域合作交流会

 

11月27日,2020上合组织(徐州)地方区域合作交流会在徐州召开。我会丛苏峰副会长应邀出席会议。 

 

本次交流会以“开放共享—国际区域合作新机遇”为主题,由上合组织秘书处、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我会作为指导单位,主要在突出宣传推介徐州全域开放成果和各大开放平台的同时,促进徐州市与上合组织相关国家、地方政府间经贸投资、交通物流、人文交流各领域互联互通,搭建对外经贸发展新平台,推动区域双向投资和多边经贸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交流会上,“徐州—上合友好园”揭牌,徐工集团进出口公司、中煤五建、徐矿集团、淮海控股等多家企业与国外公司签订了跨境电商、道路基础设施、交通物流食品加工等多个项目的协议。

 

8.江苏省国际商会波兰联络中心设立

 

11月23日,我会丛苏峰副会长和波中商务联合会Jacek Boczek副主席共同签署了设立江苏省国际商会波兰联络中心合作备忘录。

 

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促进江苏与波兰以及中东欧地区国家间的经贸往来,我会决定设立江苏省国际商会波兰联络中心。前期我会与波兰多家经贸促进机构接触联系,综合各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与波中商务联合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江苏省国际商会波兰联络中心的设立,将进一步促进江苏在波兰以及中东欧地区的贸易与投资活动,更好地拓展江苏与波兰以及中东欧地区企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为江苏企业赴波兰以及中东欧地区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

 

9.江苏省国际商会持续加强会员企业走访调研

 

疫情常态化以来,江苏省国际商会积极推动《省贸促会高质量推进江苏省国际商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持续加强会员企业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务实推动会员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前期走访调研部分重点会员企业的基础上,11月26日,省国际商会秘书处赴副会长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走访交流。江苏洋河酒厂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洋河酒厂今年以来国际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和目前发展的情况,反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需求,对省贸促会(国际商会)在洋河开拓国际市场中提供的支持与帮助,尤其是通过我会的牵线搭桥洋河已与南非及加拿大的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表示感谢。省国际商会秘书处表示,希望双方在原有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我们将根据企业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继续助力企业不断拓展海外市场。

 

12月3日,省国际商会秘书处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座谈交流。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历史沿革、产业布局及发展现状,重点介绍了公司近年来在研发设计、品牌建设、海外基地建设和跨境电商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并感谢省国际商会提供的各类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机会,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也希望在恢复境内外交流渠道、健全国内信用体系等方面更多反映企业诉求,在涉外法律援助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双方就如何更好妥善解决当前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探讨。省国际商会秘书处对公司长期以来对省贸促会(国际商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在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出国参展及疫情给内外贸业务带来的影响、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二、经贸资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生效

 

我国首部《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该法,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出口管制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规定了出口管制范围,出口管制清单、临时管制和全面管制,出口经营资格和出口许可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管理,域外适用和对等采取措施等内容。出口管制对象包括,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物品、军需品、核、其他与履行国际义务和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物品和技术、服务等,不仅是货物,服务、技术、数据等都属于管制对象,不仅是出口者,向出口者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向国外提供资料、滥用出口管制的国家、外国的个人或组织等也都属于管制范围。现有法律中没有的“运输、装载手段”也包含在该法律中,特别是罚款等处罚强度被上调,处罚标准也被具体化、强化。同时,出口者必须向出口管制部门提交证明物品的最终使用者或最终用途的文件,相关文件应由最终使用者或最终用途所在国或地方政府机关发放。

 

2.《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82条,主要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容错机制、舆论监督等作了规定,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例》填补了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空白,特别是强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3.江苏省出台进一步深化与韩国产业合作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江苏与韩国重点产业领域的互利合作,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与韩国产业合作的工作意见》,研究提出了5大类20项重点领域,提出了6个方面支持政策举措,明确江苏省深化与韩国产业合作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医疗健康、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方面。

 

10月30日在盐城举行的江苏-韩国企业家合作交流会上,《工作意见》作了发布,并征求了韩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经省政府同意,该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

 

我省将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进一步深化与韩国的企业交流、产业合作,全力为韩资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共享发展新机遇、携手拓展新空间,推动实现互利共赢、高质量融合发展。

 


4.1-10月全省对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

 

1-10月,江苏新增对外投资项目584个,中方协议投资额44.1亿美元,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议投资额占全省总数的43.3%。全省实际投资额41亿美元,同比增长22.2%。对外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大项目成为亮点。1-10月,我省超1000万美元项目86个,新增中方协议投资额38.3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86.8%。超5000万美元项目17个,新增中方协议投资额22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50%。

 

二是香港成为对外投资首选目的地。1-10月,我省流向香港的投资为8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18.2%;对美国投资6.1亿美元,同比增长24.6%,占全省总量的13.8%;对印尼的投资为5.3亿美元,同比增长42.8%,占全省总量的12%。1-10月,我省对外投资排名前五的国别和地区依次是香港、美国、印尼、泰国和新加坡。

 

三是苏南地区优势较大。1-10月,苏南地区对外投资30.3亿美元,占全省比重为68.6%。苏中地区对外投资6.6亿美元,占全省比重为15%。苏北地区对外投资7.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为16.4%。其中,苏州市对外投资14.4亿美元,领跑全省。无锡市对外投资8亿美元,南通市对外投资4.4亿美元,分列第2、3位。

 

四是第二产业合作成果显著。1-10月,我省对外投资流向第二产业26.4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59.8%;流向第三产业17.6亿美元,占全省总量的40%。

 

三、风险预警

 

1.土耳其对涉华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1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23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以色列的钢化或层压玻璃制安全玻璃(土耳其语:temperlenmis veya lamine edilmis emniyet camlari)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7007.21.20.00.21、7007.21.20.00.31、7007.21.80.00.21、7007.21.80.00.31、7007.29.00.00.21和7007.29.00.00.12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取向电工钢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1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3.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11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1月18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 (EPS)in the form of Granules)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

 


4.美国企业对聚晶金刚石复合片提起337调查申请

 

11月20日,美国合成公司(US Synthetic Corporation)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及其下游产品(Certain Polycrystalline Diamond Compacts and Articals Containing Same)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中国大陆企业涉案。

 


5.美国作出扎带反补贴初裁

 

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 Tie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镇江宏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Zhenjiang Hongda Commodity Co. Ltd.)、镇江众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Zhenjiang Zhonglian I/E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因未参加应诉,补贴率均为122.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2月16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6.智利终止对华钢制研磨球反倾销调查

 

11月25日,智利进口商品价格扭曲调查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直径小于4英寸的钢制研磨球(西班牙语:bolas de acero forjadas para molienda de diámetro inferior a 4 pulgadas)倾销幅度为微量(小于等于2%),因此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智利海关税则号为732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