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1年第10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3-22访问量:681

 

 

目录

 

一、经贸政策

 

1. 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新要求

 

2.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二、贸促动态

 

1.“江苏优品·数贸全球”—江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大会成功举行

 

2.徐州市会议展览协会筹备工作会议召开

 

三、经贸资讯

 

1. 2021年1-2月全国吸收外资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

 

2. 商用密码正式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

 

3. 第四届进博会首批160家参展商名单公布

 

4. 中、美两国半导体产业技术和贸易限制工作组成立

 

5. 今年前2个月我省外贸进出口实现“开门红”同比增长30.1%

 

6. 江苏去年新增企业376万家增速居全国第一

 

7. 世贸组织指出全球服务贸易回升但长期前景不明朗

 

8. 美国延长对中国医疗产品关税豁免期

 

9. 欧亚经济联盟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10.出口企业享受RCEP关税优惠注意事项

 

11.拥抱RCEP江苏外贸发展迎来四重利好

 

12.出口RCEP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

 

一、经贸政策

 

1.我国“十四五”规划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新要求

 

3月13日,新华社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纲要)。纲要全文共6万2千余字,分为19篇、共计65章。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对今后五年及十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单列成篇。

 

第十二篇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四十章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第一节 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

 

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稳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领域开放,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健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完善出入境、海关、外汇、税收等环节管理服务。

 

第二节 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

 

统筹推进各类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开展跨境证券投融资改革试点和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出入境、运输等政策,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初步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创新提升国家级新区和开发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完善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功能,支持宁夏、贵州、江西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第三节 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鼓励各地立足比较优势扩大开放,强化区域间开放联动,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和超大特大城市开放先导地位,率先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支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培育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新增长极,研究在内陆地区增设国家一类口岸,助推内陆地区成为开放前沿。推动沿边开发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更好发挥重点口岸和边境城市内外联通作用。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

 

第四节 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

 

构筑与更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妥善应对经贸摩擦。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和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国际供应链保障合作。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和外汇储备基本稳定。加强对外资产负债监测,建立健全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优化提升驻外外交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善领事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维护海外中国公民、机构安全和正当权益。

 

第四十一章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秉持绿色、开放、廉洁理念,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共同发展。

 

第一节 加强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

 

推进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创新对接方式,推进已签文件落实见效,推动与更多国家商签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加强海关、税收、监管等合作,推动实施更高水平的通关一体化。拓展规则对接领域,加强融资、贸易、能源、数字信息、农业等领域规则对接合作。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区域和国际发展议程有效对接、协同增效。

 

第二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推动陆海天网四位一体联通,以“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基本框架,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打造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聚焦关键通道和关键城市,有序推动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将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目标融入项目建设全过程。提高中欧班列开行质量,推动国际陆运贸易规则制定。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推进福建、新疆建设“一带一路”核心区。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建设“空中丝绸之路”。

 

第三节 深化经贸投资务实合作

 

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投资合作优化升级,积极发展丝路电商。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创新融资合作框架,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等作用。建立健全“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网络,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投融资。完善“一带一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第四节 架设文明互学互鉴桥梁

 

深化公共卫生、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人文合作,加强议会、政党、民间组织往来,密切妇女、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交流,形成多元互动的人文交流格局。推进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海洋合作、野生动物保护、荒漠化防治等交流合作,推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积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合作,建设健康丝绸之路。

 

第四十二章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第一节 维护和完善多边经济治理机制

 

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坚决维护发展中成员地位。推动二十国集团等发挥国际经济合作功能,建设性参与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机制经济治理合作,提出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推动主要多边金融机构深化治理改革,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更好发挥作用,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共同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全球金融市场稳定,合力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推动新兴领域经济治理规则制定。

 

第二节 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自由贸易区布局,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稳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提升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商签更多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

 

第三节 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深化对外援助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对外援助布局,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加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绿色发展、减贫、人力资源开发、紧急人道主义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内外市场联通互促,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3月12日,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总对总、分对分、数对数”合作,在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创新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着力扩大保单融资,提升中小微企业服务质效等方面,结合形势和地方实际出台针对性措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精准有效支持。要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组织保障,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贸促动态

 

1.“江苏优品·数贸全球”—江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大会成功举行

 

3月17日,由江苏省商务厅主办,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江苏省电子商务协会具体承办,江苏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为支持单位的“江苏优品·数贸全球”江苏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大会在南京成功举行。江苏省政府惠建林副省长、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张力副司长出席活动并致辞,江苏省商务厅赵建军厅长、南京海关吴海平关长作主旨发言。省政府黄澜副秘书长、商务部驻南京王选庆特派员,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省贸促会等9个省级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信保江苏省分公司等金融机构负责人,全省13个设区市商务局、10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相关企业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学者300余人齐聚一堂,共话新业态、共拓新机遇、共谋新发展。我会黄政副会长参加。

 

会上,惠建林副省长、黄澜副秘书长、商务部外贸司张力副司长、省商务厅赵建军厅长、南京海关吴海平关长共同启动了“江苏优品·数贸全球”专项行动;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办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启动了“江苏公共海外仓服务联盟”;省商务厅周晓阳副厅长推介了2021年上半年我省“10+100”场系列线上展会;南京市商务局、杭州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负责人就支持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经验做法作了分享介绍。

 

大会还举办了企业专场对接活动,组织行业交流和企业洽谈合作。活动现场,亚马逊、谷歌、徐工集团、亿邦动力、科沃斯机器人等企业专家就跨境电商发展趋势,推动贸易数字化的做法进行了分享。eBay、阿里巴巴、亚马逊、弘业股份、苏宁国际、OTTO、江苏省国际货运班列、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鲸汇电商、江苏未迟、南京空港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单位相关资深业务专家围绕“2021跨境电商行业发展风向标”、“如何构建江苏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生态圈”等主题开展了两场圆桌论坛,共话新举措、共谋新蓝图。我省300余家企业参加了大会有关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对接交流火爆。

 

2.徐州市会议展览协会筹备工作会议召开

 

3月16日,徐州市会议展览协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市贸促会孙晓娟副会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商务局服贸处史琨处长以及徐州广播电视集团、徐州华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徐州绿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徐州创美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徐州华拓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江苏英才网络有限公司等发起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协会前期申办进展情况,对《徐州市会议展览协会筹备工作方案(草案)》、《章程(草案)》、《成立徐州市会议展览协会可行性报告(草案)》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围绕协会发起、组织架构、会员发展、组织运作、经费来源、会费收取、成立大会筹备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会后,市贸促会周李明会长与参会人员一同参观了绿地龙湖国际会议中心,并实地考察了淮海国际博览中心工程建设情况。

 

三、经贸资讯

 

1.2021年1-2月全国吸收外资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

 

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176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5%(折合260.7亿美元,同比增长34.2%;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下同)。

 

从行业看,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141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7%,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80.2%。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54.1%、45.6%、70.3%。

 

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欧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6.2%、28.1%、31.5%(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从区域分布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分别增长32.3%、11.1%、50.9%。

 

2.商用密码正式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

 

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0年第63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有关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公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进出口许可程序。

 

此次列入清单的物项和技术,主要包括加密电话机及传真机、密码机、加密VPN设备、安全芯片、密码分析设备、生产设备、测试验证设备,设计、研制、改进或使用密码设备的软件与技术等。企业申请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填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由省商务厅审核后转报商务部,商务部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审查并决定,予以许可的由省商务厅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电子许可证。企业不需领取纸质证书,可直接凭许可证号办理海关手续。

 

3.第四届进博会首批160家参展商名单公布

 

3月10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公布第四届进博会首批160家参展商名单,参展商皆为世界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目前,本届进博会展览规划总面积签约超过六成,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将于今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行。

 

4.中、美两国半导体产业技术和贸易限制工作组成立

 

3月11日,中、美两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宣布共同成立“中美半导体产业技术和贸易限制工作组”,将交流有关出口管制、供应链安全、加密等技术和贸易限制等方面的政策。

 

5.今年前2个月我省外贸进出口实现“开门红”同比增长30.1%

 

日前据南京海关消息,1-2月我省外贸进出口值728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1%,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3.4%。其中,出口4593.9亿元、进口2688.4亿元,分别增长43.6%、12.1%。去年我省外贸逆势突围创新高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迎来今年前两月的“开门红”。

 

1-2月,江苏省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4063.9亿元,增长35.2%,占全省外贸总值的55.8%,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占比持续上升,从侧面表明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取得的积极成效。

 

数据显示,1-2月,江苏省出口机电产品3092.7亿元,大幅增长44%。其中,出口集成电路318亿元,增长25.9%;出口笔记本电脑257.1亿元,增长64.3%。同期,江苏省医药材及药品出口44亿元,增长58.2%;医疗仪器及器械出口29.1亿元,增长51%。

 

我省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的同时,对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高速增长。1-2月,我省对欧盟、美国、东盟、韩国、日本分别进出口1130.8亿元、1029.7亿元、1027.1亿元、757.3亿元和647.6亿元,分别增长33.9%、42.4%、35.5%、17.7%和27.3%;五者合计占江苏省进出口总值的63.1%。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851.9亿元,增长32.2%。

 

6.江苏去年新增企业376万家增速居全国第一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与企查查大数据研究院近日联合发布的《2020中国企业发展数据年报》显示,从2020年我国企业注册量的地区分布来看,增速位居第一的江苏省总注册量达376.36万家,同比增长104.4%,成为唯一一个增长超一倍的省份。

 

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市场主体2735.4万家,同比增长12.8%。从企业注册的城市排名来看,苏州以68.7万家的注册量位列第一(包含个体户)。苏州、成都、广州、深圳、重庆市新增企业注册量均超过50万家,位列第一梯队。从同比增长率来看,三明、泰州、盐城、无锡、徐州同比增长率大于100%,是企业注册增速最快的城市。

 

新经济点燃新引擎。数据显示,去年外卖相关企业注册量达77.6万家,同比大涨1548%。直播相关企业注册量达7.5万家,同比增长879%,超过以往历年注册量总和。养宠一族的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宠物相关企业新注册37.6万家,同比增长90%。同时“云生活”“宅经济”与越来越多的生活场景发生关联。2020年,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相关企业注册量分别同比增长97%、303%。此外,2020年跨境电商相关企业注册量同比增长62%。

 

7.世贸组织指出全球服务贸易回升但长期前景不明朗

 

3月11日,世贸组织发布最新一期服务贸易晴雨表,数据显示,全球服务贸易在去年第二季度触底,第三季度小幅回升,第四季度加速反弹。但由于封锁措施持续影响主要经济体的就业情况,该回升趋势在今年一季度可能不会持续。

 

8.美国延长对中国医疗产品关税豁免期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月10日发布公告称,拜登政府将把对大约99种来自中国医疗产品的关税豁免延长至今年9月30日,以帮助应对美国的新冠肺炎疫情。

 

9.欧亚经济联盟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

 

欧亚经济委员会近日作出决议,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部分冶金用石墨电极、稀土冶炼和药物生产用草酸为0%,易拉罐用铝带为12%,实施期限均为2年;纸尿裤生产用超吸收剂的零关税实施期限延长3年。

 

10.出口企业享受RCEP关税优惠注意事项

 

RCEP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逐步降税到零。进出口企业实现降税及零关税的前提是产品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并且按进口缔约方海关要求申报享受相关协定税率。目前,各成员都已开启国内的法律审批程序,旨在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我国已正式核准RCEP!

 

(一)未来出口企业在享受关税优惠时的注意事项

 

一是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RCEP实现15个成员国之间的累积,打破原先中韩、中澳、中国东盟等不能跨协定累积的限制。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部分只要属于15个成员国,且价值增值超过40%即视为原产地产品。

 

二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概念。中间缔约方的出口商对已出具原产地证明的货物再次分批分期灵活出具原产地证明,相关货物在销售给其他缔约国时仍然享受协定税率。这表示缔约国出口产品在中间缔约国拆分后,可在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所载数量和有效期内使用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再次出口货物并在进口国享受协定税率,极大地提高企业在销售策略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

 

三是原产地声明大规模使用。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将与传统的原产地证书一起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并轨使用。企业自主原产地声明是指在传统的由签证机构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之外,经核准的出口商自主出具的原产地声明也将是有效的享惠凭证,该制度将切实提升自由贸易协定实施的便利化程度。

 

四是新增中日自贸伙伴关系。此前,中国已经与东盟十国组建了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以上的税目产品。因此RCEP最大的突破之一就是中日两国之间首次有了自贸区零关税协议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日方在RCEP项下承诺逐步下调部分商品关税,直至15年后下降至零。在中国对日出口的主要商品类别中,纺织品可能是收益最大的行业领域。纺织服装类原先多数面临日本征收8%-11%左右的进口关税。

 

(二)海关对出口企业在享受关税优惠时的指导建议

 

一是明确原产地规则。在中国或者其他缔约方成员国生产产品,并不能自动享受RCEP协定税率,还应按照相关原产地规则进行判定并获得符合规定的原产地证明。RCEP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呈现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征明确原产资格、直接运输等概念,提升相关信息申报的准确性。

 

二是准确选择优惠协定。我国除了在RCEP项下与其他14个成员国实施5张关税减让表外,同时与我国已经签署的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等6个区域贸易协定形成税率交叉,建议企业从降税清单产品范围、原产地标准宽严程度、关税减让幅度、操作程序便利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最适合自身需求的自贸协定。

 

三是关注原产地声明制度。RECP原产地证明形式扩大,除传统的原产地证书外,又新增了多种形式的原产地声明,建议企业提前了解原产地声明相关制度,选择适合自身的原产地证明模式,提升通关效率。

 

四是更大范围优化供应链布局。RCEP为广大经营者在亚太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供应链布局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和选择,因此建议广大企业结合不同自由贸易协定,以及前述区域价值确定、区域成分累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等规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11.拥抱RCEP江苏外贸发展迎来四重利好

 

今年以来,RCEP的各项实施准备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RCEP成员国中的日本、韩国、东盟均为江苏重要贸易伙伴,协定实施后,将总体渐进实现各成员国间90%以上税目的零关税。这将为“十四五”期间江苏进一步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新的增长极,给江苏外贸发展迎来四重利好:

 

一是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下,我省优化产业布局迎来更多机遇。RCEP生效后,在统一的规则下,区域内15国将实现原产材料累积,从而助力各国企业共同持续优化产业链和价值链。更多在原有自贸协定项下无法获取原产资格的货物将在RCEP项下享惠,对区内产经贸交流的推动效应将超出已实施的双边自贸协定的简单总和,发挥出1+1>2的加成效应。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22亿人口的巨大消费市场和多元化的产业分工,将给我省企业在产销两端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中日、日韩之间首次建立自贸伙伴关系将带来更多投资和贸易机会。通过RCEP,全球第二、第三大经济体中日之间建立了自贸关系,是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的重大突破,极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国自贸区网络的“含金量”。我省具备通江达海的地理优势和长期开放形成的产业基础,与日韩经贸往来密切,是两国在我国最重要的投资、贸易伙伴地区之一。2020年,江苏省对韩日进出口额分别达到4787.66亿元和4090.28亿元,同比增长1.0%和0.6%,在江苏省各贸易伙伴地区中列第二、三位。特别是对于我省发展优势明显的半导体产业,有望与日韩加强现有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现有的产业承接、上下游合作的局面,加速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从而加快“卡脖子”环节取得突破。

 

三是江苏省进口供应链稳定性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进口值来看,2020年,江苏省进口商品中,52%的集成电路、62%的金属矿及矿砂、88%的羊毛及毛条、52%的乳品、88%的煤及褐煤、92%的衣着鞋帽、46%的初级形状塑料均来自于RCEP成员国。RCEP区域产业链具备多元化优势,且各国比较优势差异较为显著。日韩在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半导体制造设备等领域领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可以提供较为充足的矿砂、能源及农业资源;而东盟在煤炭和初级工业品等方面也是我省企业重要的进口来源。在更为紧密的协定框架下,全省进口供应链稳定性有望进一步巩固,产业链安全水平将大幅提升。

 

四是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将进一步提高货物通关时效。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是由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免于向签证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一种制度,能有效节约企业的合规成本,进一步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近日,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原产地领域重要的贸易便利化措施,RCEP将大规模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海关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按照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从企业资质和产品资格两个维度,构建我国经核准出口商管理体系。RCEP实施后,关税减让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将给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12.出口RCEP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

 

强制性认证通俗的说是一国市场准入的硬性要求,如果我国的出口产品想进入一国市场,强制性认证许可就好比产品进入该国的“准入签证”,需要提前办理,产品只有获得该国的强制性认证许可,才能进入该国销售。出口企业了解各国的强制性认证制度需关注以下事项:

 

1.提前关注目的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各不相同,海关提醒重点关注与本国目录重叠部分之外的目录。中国和RCEP各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重叠的类别有电子电气产品、消防产品、建筑材料、汽车产品和医疗设备等。但在一些特殊的产品类别认证要求上有所不同,例如马来西亚对食品和消费品有强制性认证要求;泰国对农产品有强制性认证要求;菲律宾对石油产品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等。

 

2.重点关注RCEP国家强制性认证流程的不同。在认证流程方面,大多数国家认证过程是相同的,但是中国、泰国、柬埔寨、印尼和越南在认证过程中需要通过首次工厂检查,而其他国家不需要工厂检查。在证书有效性方面,各国对认证证书有效期都有要求,且年限根据不同国家要求各有不同,需要重点加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