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1年第11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3-27访问量: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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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贸政策

 

1.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

 

2. 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3. 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延长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4. 江苏“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外兼修”推动全面畅通经济循环

 

二、经贸资讯

 

1. 首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闭幕

 

2. 1-2月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3. 中国继续保持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

 

4. 1-2月长三角中欧班列开行大幅增长

 

5. 1-2月全省利用外资量质齐升

 

6. 江苏四大港口跃居世界港口货物吞吐量前20位

 

7. 江苏跨境电商发展基本情况

 

8. 美国3月15日起全面执行进口核心信息数据采集

 

9. 越南将对根据国际条约进出口的货物免税

 

10.中拉合作助推拉美新能源产业发展

 

11.阿根廷启动对华生产合作计划

 

一、经贸政策

 

1.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今年底。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支持企业创新有关举措,会议决定,一是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二是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同时,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会议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介解读,优化办税服务,精简审核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把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实施的支持小微企业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即对地方法人银行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给予激励、对其发放小微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对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保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今年底,对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更好发挥他们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对2021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并继续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给予激励,激励比例为贷款本金的1%。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信用贷款,继续按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支持。同时,要研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

 

2.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3.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延长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3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和《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次税费优惠政策延长共涉及到30个文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和科技创新发展,也进一步照顾了受疫情影响较大需要持续纾困的湖北中小企业和电影行业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中分别对25个文件所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延长执行期限,其中多项涉及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延长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延长期限后,在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方面,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在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方面,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方面,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同时,对于应对疫情所实施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中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延长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对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于电影行业企业,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4.江苏“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外兼修”推动全面畅通经济循环

 

日前公布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第四篇、第五篇描述了未来五年江苏积极拓展内需市场、加快向开放强省迈进的蓝图。

 

一.全面畅通经济循环拓内需

 

《纲要》提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注重需求侧管理,明确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任务举措,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韧性。

 

“十四五”期间,全面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拓展内需市场的关键一着便是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针对“十三五”期间存在的流通企业竞争力不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实体商业转型有待进一步探索推进、流通效率低、成本高等短板和不足,“十四五”我省将在夯实现代流通体系基础设施、优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环境、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内外贸融合上下更大功夫。重点抓好10个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程,包括消费提振促进行动,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优化工程,镇村商贸流通提升工程,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促进工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程,新型社区生活圈打造工程,步行街、农贸市场等载体改造提升工程,跨境电商发展提速工程,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工程。

 

二.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开放是江苏发展的鲜明底色。《纲要》突出强调全面融入国家开放格局,着力部署塑造新时代制度型开放竞争新优势,注重统筹深层次开放与维护经济安全,积极打造对国际商品和全球资源的引力场,努力在全国率先建成开放强省。

 

《纲要》在有关对外开放方面作出了一个重要判断,提出了一个重要抓手。一个重要判断是江苏对外开放进入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的阶段;一个重要抓手是要积极构建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我省将以“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为总揽,深化东西双向开放,加快开放强省建设,大力推进优化全方位开放战略布局、加快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和赋能开发区创新提升发展三个方面的工作。

 

拓展双向开放新空间、塑造开放发展新优势、高标准建设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成为优化全方位战略布局的重点内容。在新征程上,江苏自贸试验区聚焦“研发—制造—流通—使用—保障—安全”6个环节,率先创新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正在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全面启动联动创新工作,鼓励协同联动发展,努力打造全域自贸试验区。首批认定7家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将推动深化与日韩合作特别是产业链耦合,构建产业、科技、贸易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

 

加快外资外贸提质增效将目光聚焦于推进外贸创新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举办全省跨境电商发展大会,召开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近日印发的新版总部经济政策让贸易投资更便利,正加速集聚各类高端要素。我省将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重点是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在稳定制造业外资占比的同时,注重引进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增资和利润再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国内大循环,提高外资根植性;注重项目推进和优化服务,调度服务好重大外资项目,帮助早落地早投产;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投资及产业合作。

 

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持续推进“丝路贸易促进计划”,加快发展丝路电商;推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制定实施境外经贸合作区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探索推进标准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对标RCEP、CAI、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强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离岸贸易等重点领域政策研究。

 

三.合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纲要》提出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同世界主要经济体深化互利合作,扬我所长、趋利避害,巩固先发优势。完善贸易促进计划,优化国内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加快内贸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实现内外循环有效链接,建设贸易强省。

 

内循环为主,外循环赋能,双循环畅通。《纲要》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围绕推动“两个市场顺滑切换、内贸外贸融合发展”,重点抓好流通主体培育、出口转内销、线上线下融合、外资总部发展、进口平台建设、消费升级拉动等6项重点工作。最新出台的《江苏省商务厅2021年第一批贸易促进计划》里,涵盖189个境内外展会。其中,境外展会包括10个线上国际展会、140个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线上对接会。

 

我省在鼓励企业线上线下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同时,支持外资企业由生产基地、工厂向功能性机构和区域性总部转型,更多融入国内产业链供应链;注重发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载体功能,积极参与并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有效发挥企业、政府、居民三个方面作用,努力创造更多消费需求,以强大国内市场和内循环拉动外循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江苏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全面畅通经济循环积极拓展内需市场’,这是在新发展阶段推进新发展格局建设的重大战略。“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率先积极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构建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加重视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黏合优势,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经济流通和产业发展的相互协调,依靠创新驱动、品牌提升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级动态平衡,打造我省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二、经贸资讯

 

1.首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闭幕

 

历时3天的首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简称“跨交会”)3月2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落下帷幕。这届跨交会共吸引2363家企业参展,覆盖全球33个跨境电商平台,共迎来全国各地跨境电商领域6.2万名专业客商到会,累计参观客流总量达13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3天展会期间,共达成意向成交金额超35亿美元。

 

 

2.1-2月我国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1-2月,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715.7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执行额11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2.3%和70.6%,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4.2%和31.8%。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875.7亿元,执行额63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4%和56.6%,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2%和23.9%。

 

3.中国继续保持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

 

欧盟统计局3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欧盟向中国出口货物总额161亿欧元,同比增长6.6%。双边货物贸易总额494亿欧元,中国继续保持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

 

4.1-2月长三角中欧班列开行大幅增长

 

今年以来,长三角中欧班列充分发挥战略通道作用,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强货源组织,及时调配运力,前两月开行班列数量、发运标箱等同比大幅增长。自2013年9月首趟中欧班列(苏州-华沙)开行以来,长三角中欧班列营运线路已从最初的1条增长至现在的18条,可通达欧亚20个国家的37个城市。今年前两月,我省班列开行193列,同比增长1.6%。其中去程160列,同比增长11.6%。

 

5.1-2月全省利用外资量质齐升

 

1-2月,按商务部口径,全省实际使用外资5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0%,占全国比重21.9%,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按省口径,全省实际使用外资66.3亿美元,同比增长22.9%。

 

全省利用外资呈现“三快两优”特点:一是大项目快速增长。全省新设外资企业509家,同比增长58.6%。其中,新设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86个,同比增长34.4%。二是增资项目快速增长。全省增资项目208个,同比增长33.3%;增资项目到资2.7亿美元,同比增长237.5%。三是主要国别地区快速增长。来自香港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47.2%,继续成为我省外资第一大来源地;来自新加坡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72.9%。四是行业结构持续优化。全省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国制造业外资的33.7%,较上年底提升4.1个百分点。全省服务业同比增长62.6%,占全省比重提升15.6个百分点。

 

五是区域结构更趋优化。苏中、苏北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36.8%、58.5%,占比分别提升1.8个、3.7个百分点。

 

6.江苏四大港口跃居世界港口货物吞吐量前20位

 

全球前20大港口货物吞吐量榜单近日出炉,中国港口生产形势总体表现良好,占据了15个席位。苏州港、镇江港、南通港、泰州港在全球分别排名第7、第14、第16、第18位。其中,泰州港2020年吞吐量30111万吨,同比增幅6.6%,一举跨过3亿吨这道业界公认的“大港门槛”,成为全省第四个真正的“大港”。

 

7.江苏跨境电商发展基本情况

 

当前,跨境电商发展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重要“窗口期”,跨境电商正以其开放性、全球性、高性价比、高成长性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其中。江苏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发展跨境电商有基础、有实力、有未来。江苏外贸主体活跃,进出口企业超过7.7万家,2020年新增出口实绩企业1.2万家,全省进出口规模连续18年、出口连续21年位居全国第二位;平台载体众多,累计获批10个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成90余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孵化基地、200多家海外仓;发展质态良好,“十三五”期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4倍,去年跨境电商B2C出口增长2.5倍,新增拓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超万家;今年1-2月,跨境电商进出口货值增速达到4.6倍。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带动产业、稳定外贸、促进消费“四个导向”,持续加大组织协调、服务推进力度,探索江苏特色跨境电商发展路径,重点推进落实“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会商研究解决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积极推动理念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启动“江苏优品·数贸全球”专项行动,统筹推进跨境电商“五项工程”落地落细,持续开展专题对接、交流培训等活动,组织各市综试区到浙江等地学习考察。三是搭建公共平台,启动省级层面数字营销公共服务云平台,成立江苏公共海外仓服务联盟,为企业“触网出海”提供服务支撑。四是推动转型融合,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开展“出口基地线上拓展”行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企业,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孵化基地,支持各类跨境电商业务,特别是跨电B2B出口业务发展,在全省推广“市采通”平台。五是支持地方探索,鼓励各地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校企合作、峰会论坛、企业沙龙、平台对接等活动,压实综试区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8.美国3月15日起全面执行进口核心信息数据采集

 

美国东部时间3月15日消息,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发布通知宣布,自2021年3月15日起,在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ACE)中全面执行APHIS核心信息数据采集。进口商必须提交受监管的进口产品数据(如进口植物、植物产品、动物产品和活狗),否则产品将会被禁止入境。APHIS管制产品涉及2194个美国商品税号。

 

9.越南将对根据国际条约进出口的货物免税

 

据越通社3月22日报道,越南政府近日颁布第18号法令,增加了关于免除根据国际条约进出口货物的税款的第29a条,即对根据越南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进出口货物免征进出口税。

 

10.中拉合作助推拉美新能源产业发展

 

近年来,拉美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能源研究机构雷斯塔能源公司的报告预计,到2025年,拉美地区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有望从目前的49吉瓦猛增至123吉瓦,增幅高达150%。拉美多国政府将清洁能源开发作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并提出绿色复苏的相关计划与倡议。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中国企业在拉美国家清洁能源项目中的参与度不断提升,投资额总体呈增长态势,为拉美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发挥重要作用。

 

11.阿根廷启动对华生产合作计划

 

阿根廷生产发展部3月12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阿根廷对华生产合作计划启动仪式,鼓励阿根廷企业拓展中国市场。阿根廷对华生产合作计划是阿根廷为促进双边经贸合作制定的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双边合作、中小企业对华出口计划、知识经济和服务贸易、私营部门对话、市场调研、生产性投资配套服务等六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