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1年第12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5-12访问量:374

 

 

1.英国对华高抗疲劳性能混凝土钢筋反倾销措施发起过渡性审查

 

4月29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抗疲劳性能混凝土钢筋反倾销立案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英国对原产于中俄的冷轧板卷反倾销措施发起过渡性审查

 

4月29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冷轧板卷反倾销立案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3.乌克兰对原产自中国的硅锰钢丝发起反倾销调查

 

4月28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硅锰钢丝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是乌克兰2021年第一起对华贸易救济原审案件。

 

4.韩国对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4月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双涂层预涂感光板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5.印度正式对华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征收反倾销税

 

4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1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4.89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与进口商品报关价的差额部分。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自2020年6月9日起生效。

 

6.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油井管实施反倾销措施

 

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1/264/AD16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4月27日第52号决议,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第101号决议所确定的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油井管的反倾销税,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2.23%~31.00%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4月26日终止;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如下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对价格承诺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包括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汉廷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7.澳大利亚对涉华彩钢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4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56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彩钢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6.2%、补贴幅度为0.2%,中国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1.5%、补贴幅度为42.6%。因此,建议以保证金形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国其他出口商保证金有效比率为54.1%,同时终止对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彩钢带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因此终止对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