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1年第19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6-28访问量:446

 

1.韩国对涉华氢氧化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6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第2021-9号称(调查号为23-2021-3),应韩国国内企业于4月2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用于生产专用氧化铝(干粉、细粉、超细粉)的原料。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18.30.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6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3年)。除另行延期(2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公告发布3个月内作出。

 

2.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6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进口钢铁产品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自7月1日起对继续对涉案产品以配额形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即对配额外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税,每年配额量增加3%。该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终止。本案涉及欧盟CN编码7208 10 00、7209 15 00、7209 16 10、7210 20 00、7210 70 80、7209 18 99、7208 51 20、7219 11 00、7219 31 00、7214 30 00、7214 20 00、7222 11 11、7221 00 10、7213 10 00、7216 31 10、7301 10 00、7306 30 41、7306 61 10、7304 11 00、7304 51 12、7305 11 00、7306 11 10和7217 10 10等项下的钢铁产品。

 

3.欧盟对华铝转换箔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6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转换箔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0.021毫米、无背衬、除轧制外未进一步加工的铝转换箔,铝转换箔卷的重量超过10公斤。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7607 11 19 (TARIC编码为7607 11 19 60和7607 11 19 91)。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4.哥伦比亚对华铝挤压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6月16日,哥伦比亚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发布第16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根据贸易惯例委员会的意见,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将导致哥伦比亚国内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并不再延长反倾销措施有效期。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海关编码为7604.21.00.00, 7604.29.10.00, 7604.29.20.00, 7608.10.90.00和7608.20.00.00。

 

5.土耳其对华无框玻璃镜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1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框玻璃镜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009.91。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印度对涉华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

 

6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98.45美元/公吨~976.99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具体税额见附表(印度对涉华铝箔反倾销终裁结果)。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6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厚度在5.5微米~80微米的铝箔、铝层压板、超轻规转换铝箔、铝箔复合材料、宽度不高于500毫米的电容器用铝箔、蚀刻或成型的铝箔、铝塑板、包覆铝箔、啤酒瓶用铝箔、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

 

7.越南企业对涉华办公桌椅及配件提起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

 

6月22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企业于2021年6月3日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办公桌椅及配件提起反倾销调查立案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于6月18日已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该案正式受理起45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8.印度尼西亚对涉华冷轧不锈钢作出反倾销终裁

 

近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9.3%~109.6%,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37.0%,涉案产品的倾销对印尼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印尼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印尼财政部发布征税公告起生效。涉案产品包括冷轧不锈钢板、钢卷、带材以及其他形状的冷轧不锈钢板产品,涉及印尼海关编码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和7220.90.90项下的产品。

 

9.印度对华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作出反倾销终裁

 

6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的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14美元/公吨~5529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611项下的产品。

 

10.美国ITC发布对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的337部分终裁

 

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加巴喷丁免疫测定试剂盒和试纸及其组成和方法(调查编码:337-TA-1239)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5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18)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American Screening, LLC, Shreveport, LA的调查。

 

11.美国ITC发布对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和配件的337部分终裁

 

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动剃须刀及其组件和配件(调查编码:337-TA-123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5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 2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广东深圳市怒鲲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

 

12.美国ITC发布对数字视频播放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数字视频播放设备及其组件(调查编码:337-TA-122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5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26)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提出的动议,终止本案对美国注册专利号10,298,564 第15、16、28项申诉和对美国注册专利号9,436,809全部申诉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