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1年第26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7-11访问量: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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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贸政策

1.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

2. 央行发文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3.“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经贸资讯

1. 全国自贸试验区已推出278项国家层面制度创新成果

2. 六部门出台具体举措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

3. 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4. 截至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40亿美元

5. 2020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08%

6.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新系统上线

7. 前五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达五百二十二万户显示市场主体活力足信心强

8. 钢材市场淡季弱势运行

9. 我省新增8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10.我省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数量全国第三

11.智利正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12.中巴经贸合作持续向好

 

 

一、经贸政策

1.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等。

会议指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和群众收入。会议确定,一是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二是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三是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四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会议决定,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有效性,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设立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在试点基础上,于今年7月择时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央行发文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7月5日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从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切实提升贷款定价能力、着力完善融资服务和配套机制等方面,对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优化对个体工商户的信贷产品服务,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创新特色信贷产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升贷款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强化负债成本管控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评价体系。

 

3.“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7月1日起,“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并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江苏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全省版)》中的共计535项事项,分类实施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对上述535项事项以及《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中明确的69项事项,分类实施改革。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所在南京江北新区、南京市浦口区,苏州工业园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参照自贸试验区执行。

具体而言,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在自贸试验区对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取消审批;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对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改为备案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农业、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4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贸试验区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点实行告知承诺;在全省范围内对16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对25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对14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18项设定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事项取消或延长有效期限,对13项设定许可数量限制的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

 

、经贸资讯

1.全国自贸试验区已推出278项国家层面制度创新成果

7月6日,商务部发布自贸试验区第四批18个“最佳实践案例”,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国企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生态眼’助力长江大保护”案例成功入选。近8年来,自贸试验区已在国家层面累计推出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

自首个自贸试验区设立近8年来,各自贸试验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取得了丰硕成果,既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基础性、引领性的制度变革,也有“海关通关一体化”等监管模式创新,还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全流程制度优化。除国家层面的制度创新,在地方层面,据不完全统计,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份内推广了约1400项制度创新成果,并扎实推动成果落地实施。

 

2.六部门出台具体举措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

工信部、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准确把握培育发展优质企业的总体要求、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提高优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10个方面指导意见。

 

3.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7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其中提出,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4.截至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4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7月7日介绍,截至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40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6月,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外汇交易保持理性。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震荡上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下降,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5.2020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7.08%

国家统计局7月6日发布数据,经核算,2020年我国“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经济增加值为169254亿元,比上年增长4.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5个百分点;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7.0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6.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新系统上线

从本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全面上线出口退税新系统,简化办税流程,进一步减轻出口企业退税负担。

介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离线申报工具、“单一窗口”在线申报三种免费申报渠道,快捷办理退税申报。新系统减少了三分之一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了五分之一的填报数据项,也减少了申报事项及简化了退税流程。总体看,退税申报效率提高了30%。

 

7.前五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达五百二十二万户显示市场主体活力足信心强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税收大数据反映出我国经济的走势。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5月,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简称“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22.25万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40.19%,较2019年同期增长24.75%,两年平均增长11.69%。

分类型看,新办企业278.41万户,同比增长37.14%;新办个体工商户237.04万户,同比增长45.37%。分所有制看,前五个月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共计516.32万户,占比持续攀升,达到98.86%,较2020年、2019年分别提高0.09个、0.53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3个行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合计292.7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56.05%。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持续提高,分别从2020年的3.81%、5.49%提高至2021年的5.19%和6.08%。

分地区看,四大经济圈市场活力优势明显。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分别为129.27万户、53.90万户、35.35万户、37.72万户,共计256.2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49.06%。

 

8.钢材市场淡季弱势运行

央广网7月4日消息进入传统淡季后,一度供需紧张、价格高涨的钢材市场持续降温。周(6月28日—7月4日),钢材需求放缓,库存继续增加,钢材价格小幅回调。专家预计,新的一周,一些之前检修的钢厂有望复工,钢材供应将增加,钢材市场仍然有可能震荡下行。

 

9.我省新增8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2021年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考核认定通知,新认定基地105家,251家2018年认定的基地通过考核。我省新获认定基地8家,17家2018年认定的基地通过考核。

本次新增的8家包括常州市钟楼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无锡市新吴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昆山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苏州市吴江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扬州市邗江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如东县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泰兴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以及南京市高淳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其中,常州市钟楼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农业机械)共有各类国内外认证614个,自主品牌37个,2020年钟楼区农机类企业实现产品研发投入4.11亿元,同比增长25.14%。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作为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的主要集聚地与核心区,聚集了阿斯利康、纽迪希亚、通用电气医疗、药明生物、云南白药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2020年全区生物医药企业总数达230家,产业规模达到625亿元,同比增长17.3%,生物医药规模企业进出口额达47.7亿美元。

截至2021年6月底,全省共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45家,省级基地36家,共计81家,覆盖农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集成电路,船舶海工、汽车及摩托车、光伏及风电、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纺织服装等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及供应链。

 

10.我省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数量全国第三

6月29日,2021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报告发布会在苏州举行,大会发布了《2021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据报告显示,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总数达425家,我省共76家企业上榜,数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高新区内企业64家,是去年的4倍,占全省的84%,主要分布在集成电路、创新药与器械、新能源与智能汽车、智慧物流等领域高新区已经成为我省潜在独角兽企业主要孵育地。

 

11.智利正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据CLA新闻网站7月7日报道,智利财政部宣布正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智利财政部长罗德里戈·塞尔达表示,智利获得新的融资来源,并能够更多参与到美洲和亚洲间的互联互通项目中。

 

12.中巴经贸合作持续向好

巴西经济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巴西外贸实现顺差92.9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4%。其中,巴西对华出口逆势增长,中国继续成为巴西出口第一大目的地国。巴西经济部长保罗·格德斯表示,巴中贸易向好对巴西经济产生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