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1年第36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09-21访问量:475

 

目录

一、经贸政策

1. 国务院强调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外资工作

2.《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规划》印发实施

3. 江苏省13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合力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

4.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5.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3条措施

 

经贸资讯

1. 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

2. 1-8月我国外贸运行主要特点

3. 今年前8月全国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2.3%

4. 1-8月我国服务外包合同额同比增长28.4%

5. 前8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6. 前8月我国消费市场情况

7.《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发布

8. 我国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

9. 第130届广交会10月举行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

10.第18届东博会签约总投资额创新高

11.商务部认定首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12.国家统计局表示下阶段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仍有支撑

1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为中欧经贸注入新动力

14.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

15.中国已成为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

16.2020年我国贸易仲裁受理争议案件金额破千亿

17.我国将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18.我国发布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19.全国首笔跨境人民币退税在横琴新区办理

20.1-8月江苏省外贸进出口增长17.1%

21.江苏自贸试验区8项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

22.我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3.海外舆论看好中国经济韧性

24.外资持续涌入中国市场

25.中日韩及东盟发表声明力促RCEP明年1月生效

26.东盟十国近1500种农产品、食品可对华出口

27.欧委会通过2021战略前瞻报告

28.欧盟拟对更多行业征收碳边境税

29.越南拟出台新规放宽电商进出口货物监管

30.欧亚经济联盟拟消除14项内部市场壁垒  

31.全球二季度半导体设备出货额创新高

32.国际铝价升至十年高点

33.三大国际航运巨头表态“不再涨价”

34.日本大企业景气指数3个季度来首次呈正值

 

 

一、经贸政策

1.国务院强调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外资工作

外资工作座谈会9月9日在福建厦门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外资工作,不断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胡春华指出,近年来在十分复杂的形势下,我国外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好外资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需要,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通过利用外资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支持外资企业在国内更好发展,提升中西部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能力,鼓励跨国公司在全球布局中立足我国辐射周边。要充分发挥外资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胡春华强调,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地见效问题,主动加强对外资企业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发挥好自贸协定、自贸试验区等开放机制和平台作用。要促进利用外资持续健康发展,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加注重优化引资结构、提升引资质量,进一步增强外资企业信心。

 

2.《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规划》印发实施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该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发展思路、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高质量推进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一带一路”交汇点的具体内涵

“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对江苏来说是贯穿历史、现实和未来的重大命题。交汇点是向东开放和向西开放的交汇,是承东启西的双向开放;交汇点不限于一地一域,而是江苏省域全境,集全省之力来推动建设;交汇点不仅是地理方位上的交汇,更是人流、物流、信息流和经贸往来的全面交汇。

二、“十四五”“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主要目标

“十四五”主要目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空间交汇优势进一步彰显,承东启西、双向开放、内外联动、陆海统筹的功能交汇作用进一步发挥,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资源要素聚合交汇能力进一步增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内涵不断丰富、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增强,江苏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中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取得重要进展。具体来说,就是标杆示范项目成果更加丰硕,国际综合交通、产能合作、丝路贸易、合作园区、人文交流等“五大计划”实现量质齐升,区域支撑能力日益增强,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2035远景目标

2035远景目标: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与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融合发展效应更加凸显,国际综合交通、产能合作、丝路贸易、合作园区、人文交流等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健康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数字丝绸之路、廉洁丝绸之路等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改革开放新高地和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示范引领。

四、“十四五”时期“五大计划”专项行动安排

《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注重政策的连贯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深化《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意见》明确的“五大计划”专项行动,并赋予新的内涵和任务举措。具体而言,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计划着力于加快构建以铁路、航运、航空、信息网络为核心的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形成陆海统筹、内外联动、安全高效的国际运输通道。国际产能合作深化计划着力于高水平建设一批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领军企业和合作平台,构筑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化能源和农业国际合作。丝路贸易促进计划着力于全面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释放贸易潜力,加快丝路电商发展,加大公共海外仓培育力度,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着力于提高境外园区建设水平,创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提升国际合作园区开放能级,加快开发区开放发展,加大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把合作园区打造为对接国际规则、深化产能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空间载体。人文交流品牌塑造计划着力于推进创新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搭建更多合作平台,促进丝路文化交流,为“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奠定坚实民意基础。

五、“十四五”交汇点全域开放新格局主要内容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大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合,加强多点功能支撑,优化“交汇点”全域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联动高效的全省开放新布局。

融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建设双循环重要通道。立足区位特征、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推动沿海地区构筑国际合作蓝色海洋经济带,推动沿江地区构筑国际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带,推动沿东陇海线构筑东西双向开放陆海联运带,推动沿大运河构筑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示范带,建设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通道。

强化城市特色功能形成开放合作重要支撑。突出全省全域融入,支持13市在全面融入“一带一路”交汇点的同时,强化城市特色功能,构建各有所长、联动协同的区域开放格局。打造开放创新发展示范高地,鼓励各城市加强创新发展合作,提高全球高端要素聚合能级。重点支持南京全面扩大国际合作与交往,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苏州充分发挥产业创新优势,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产能合作示范高地,鼓励各城市加快构建高水平、国际化开放载体平台。重点支持无锡、常州拓展国际产能合作空间,创新合作机制,高水平建设好中以常州创新园等国际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国际互联互通示范高地,支持各城市完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综合交通网络。重点支持连云港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战略支点,徐州建设淮海国际陆港,南通尽早建成重要出海门户。打造国际生态绿色发展示范高地,推动沿江、沿海、沿河、沿湖城市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的江苏品牌。重点支持盐城实施黄海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淮安、宿迁在绿色农业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打造国际人文友好交流示范高地,以历史文化名城为重点,丰富人文友好交流。重点支持扬州建设“世界运河之都”“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镇江建设长江沿岸著名的山水花园名城,泰州建设“一带一路”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

 

 

3.江苏省13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合力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外办、国资委、税务局、外管局、侨联、贸促会、工商联、律师协会等13部门出台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

近年来,省司法厅聚合省商务厅、外办、工商联等多方力量,探索推动具有江苏特点的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了富有特色的“西港模式”,走出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第一步。目前,江苏已在柬埔寨、阿联酋、俄罗斯、巴西、埃塞俄比亚、印度尼西亚等15个国家推动建立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制度机制基本健全,中心基础建设、设施配备、服务环境有较大程度改善,服务队伍持续壮大,建成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方案规定,海外法律服务中心要按照“五个有”标准建设,即有相对固定服务场所,确保有明显辨识度的对外服务标识,便于企业、公民寻求帮助;有相对确定服务人员,确保一年中派驻人员在外服务时间不少于4个月;有相对畅通联系方式,确保企业、公民法律服务需求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有相对稳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中心桥梁和纽带作用;有相对完善配套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一套适合本中心运行的工作、管理规范。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着重加强对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不断增强风险防控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强化服务保障,指导各地在中心基础建设、设施配备、服务环境上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作用,积极推广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发挥的先进典型和有益经验,不断提升企业、公民对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知晓度、认可度。

 

4.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疫情对文旅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大对文旅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再推重磅“苏八条”:

1.加大对旅行社企业支持力度

出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旅行社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社保税收、融资贷款、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培训和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旅行社企业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2100万元,对旅行社企业进行奖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旅行社企业。

2.扶持重点旅游景区(村镇)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3500万元,对4A级以上旅游景区预约、流量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以及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公共服务和宣传推广项目进行适当补助,优先支持南京市、扬州市符合条件的项目。

3.帮助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加快恢复运营

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剧院剧场类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网络购票、电子票务、非接触安检等智能化项目,对运营规模成本较高、受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演出场次较多的演出场所进行适当补助。

4.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

完善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加大对文旅市场主体融资支持力度。免除南京市、扬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贷项目2021年下半年利息,免除其他设区市在贷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利息。

5.支持文旅产业项目建设

提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文旅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重点扶持文旅融合建设、文化科技赋能、文旅消费升级类等项目,扶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文旅创新发展项目以及符合未来文旅发展趋势的新业态新模式小微项目。

6.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扩容提质

启动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从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中调剂安排1500万元,对认定的建设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组织开展“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全省文旅消费第二季系列活动。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推出文旅消费惠民措施,发放文旅消费券。

7.加强对各地文旅资源宣传推介

以“水韵江苏”为主题,利用央视、重点客源地高铁站以及腾讯、抖音等媒体媒介渠道,加大对全省文旅资源的宣传推介,在高铁北京南站、上海站、南京南站增加南京市、扬州市旅游资源宣传频次。发挥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平台作用,组织更多文旅企业参展参会,推介资源产品,寻找发展商机。

8.做好纾困惠企政策服务

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普惠性纾困惠企政策中涉及文旅企业的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工具包”,以多种形式推送给文旅企业。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适时组织2021年度重点文旅项目金融对接集中签约,推动设立文旅特色支行。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推出“乡旅E贷”专项信贷产品,支持全省乡村旅游发展。

 

 

5.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3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30条”),加大惠企纾困力度,促进经济循环畅通、加快恢复,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7个部分、23条措施,明确规定:要通过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改革试点、推行开办便利店“一件事”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开展智慧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措施》明确提出,省市场监管局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小微企业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免费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外标准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免费提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正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针对疫情给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若干措施》提出了延长涉企经营许可有效期、放宽计量器具检定有效期限、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审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为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空间。

同时,《若干措施》还在强化防疫物资生产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开展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健全市场主体扶持机制等方面分别作了规定。

 

 

 

 

二、经贸资讯

1.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

    据商务部9月16日消息,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当日向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提交了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的书面信函。两国部长还举行了电话会议,就中方正式申请加入的有关后续工作进行了沟通。

 

2.1-8月我国外贸运行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韧性较足、增长较快、快中趋稳、稳中向好。以人民币计(下同),1-8月进出口、出口、进口金额分别为24.78、13.56、11.22万亿元,创历史同期新高。8月当月,进出口、出口、进口金额分别为3.43、1.9、1.53万亿元,创单月新高。主要特点有:

一是增速仍维持在较高水平。1-8月,进出口延续了去年4季度以来的高增长势头。从同比看,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23.7%、23.2%、24.4%,均为1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从两年平均增速看,进出口、出口、进口分别增长10.8%、11.2%、10.3%,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

二是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提升。与新兴市场合作更加紧密,对新兴市场出口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至49.8%,拉高整体出口增速12.5个百分点。出口继续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机电产品出口增长23.8%,占比提升0.3个百分点至58.8%。手机、计算机、汽车出口分别增长9.2%、12.7%、111.1%。民营主体竞争力不断增强,出口增速高于整体5.1个百分点,占比提升2.2个百分点至57.1%,拉高整体出口增速15.5个百分点。贸易自主发展能力提升,一般贸易出口增长26.3%,占比提升1.5个百分点至61.2%。

三是外贸创新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商务部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推动各类业态融合发展,外贸功能集成联动。各部门累计出台近200项改革措施,持续为新业态新模式松绑赋能。1-6月,跨境电商出口增长44.1%。1-7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增长41.6%。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超1500家,海外仓数量超1900个、面积超1350万平方米,建成保税维修项目约130个。

四是对国民经济发展贡献突出。有力拉动经济增长。上半年,出口增量占GDP增量的比重达27.9%,创10年来新高。积极扩大进口,服务国内大循环,有力保障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取得积极成效,上半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至27%,一批计算机、智能手机、半导体等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在中西部抱团发展。稳岗就业作用凸显。1-8月新增备案登记的外贸经营者12.73万家,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带动一大批小微主体成为新型外贸经营者,拓宽了社会灵活就业渠道。贡献税收收入。前7个月,进出口环节税收1.2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2%。

 

3.今年前8月全国吸收外资同比增长22.3%

1-8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580.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3%(折合1137.8亿美元,同比增长27.8%;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下同)。

从行业看,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993.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8%。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30.2%,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增长35.2%,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4.9%。

从来源地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盟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7.6%和36.8%(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从区域分布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23%、30.1%和1.6%。

 

4.1-8月我国服务外包合同额同比增长28.4%

1-8月,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10917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执行额73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4%和25.7%。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6211亿元,执行额43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6%和22.9%。

 

5.前8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1-8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597.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97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新签合同额899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二是多个领域对外投资持续增长;三是地方对外投资占比近八成;四是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增多。

 

6.前8月我国消费市场情况

受疫情汛情等因素影响,8月份消费市场增速总体放缓,但仍展现出较强韧性。当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万亿元,同比增长2.5%,增速比上月回落6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3%。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万亿元,同比增长18.1%,比2019年同期增长8%。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基本生活消费保持平稳;二是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三是新型消费快速发展;四是消费价格总体平稳。

 

7.《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发布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总体保持平稳发展,全年共在全球184个国家和地区新签合同额2555.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559.4亿美元。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市场相对集中;二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业务占比过半;三是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行业分布广泛;四是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大项目增多。

 

8.我国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称: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于2021年9月16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对附件所列81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税委会公告〔2021〕2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9.第130届广交会10月举行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130届广交会将在10月举行,首次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融合的形式举办。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会期由以往的三期调整为一期,为期5天,按16大类商品设置51个展区。其中,线下展展览面积约40万平方米,以品牌企业为参展主体,线上展保持原有约6万个展位,将继续为2.6万家企业和全球采购商提供线上贸易合作交流平台。

 

10.第18届东博会签约总投资额创新高

9月10日—13日,第十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成功举行。展示各领域合作新成果新商机,助推中国—东盟合作提质增效,大会取得丰硕成果——共组织签订国际、国内合作项目179个,总投资额超3000亿元人民币,较上届增长13.7%,签约项目总投资额创历届之最。

 

11.商务部认定首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

商务部日前公布了首批共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名单,以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这13家产业园中,中部地区有5家,分别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安徽省亳州市、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荆州市、湖南省长沙市;西部地区有6家,分别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庆市、四川省眉山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东北地区有2家,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大连市。

 

12.国家统计局表示下阶段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仍有支撑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货物进出口运行状况保持良好态势,前8个月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3.7%,保持较快增长。下阶段,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还有不少有利因素。

一是世界经济总体复苏态势持续,外需扩大对国内出口的拉动还会持续显现。

二是我国产业体系比较完整,配套能力比较强,生产整体状况较好,有利于企业出口。

三是我国稳外贸政策效应还会持续显效。一些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发展,对于外贸增长仍然会发挥助力作用。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稳步推进,中欧班列开行保持较快增长,也有利于进出口的稳定增长。

四是随着国内经济的恢复,进口扩大,有利于进出口保持较快的增长。今年以来,从累计增速来看,我国进口增速实际快于出口增速。我国外贸发展及国际合作,不仅对于国内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也助力全球经济复苏。

 

1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为中欧经贸注入新动力

9月14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迎来签署一周年。

《协定》签署并正式生效以来,中欧第一批各100个地理标志产品已经在对方市场获得了保护。中国的安吉白茶、盘锦大米和安丘大姜等名特优产品在欧洲更加深入人心,得到认证保障的爱尔兰威士忌、慕尼黑啤酒和意大利熏火腿也让中国消费者有了更多机会领略欧洲正宗饮食文化的独特魅力。协定签署一年来,不仅为中欧产品打响知名度、得到更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机遇,也为促进中欧经贸合作注入了更多新动力。

 

14.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

 9月13日,据国新办举办的“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布会介绍,自2010年以来,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2020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近30%。在500种主要工业品中,超过四成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坚实。

近些年,我国制造业发展势头强劲。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到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由20.9万亿元增长到31.3万亿元,其中制造业增加值由16.98万亿元增长到26.6万亿元,占全球比重由22.5%提高到近30%。光伏、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手机等重点产业跻身世界前列,通信设备、高铁等一批高端品牌走向全球。

 

15.中国已成为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

司法部在9月14日举行的2021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上介绍,自1995年仲裁法实施以来,中国共设立270多家仲裁机构,累计办理仲裁案件400余万件,涉案标的额5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决纠纷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众多领域。中国已成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最多的国家之一。

 

16.2020年我国贸易仲裁受理争议案件金额破千亿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0—2021)》显示,我国2020年贸易仲裁受理争议案件金额破千亿元。从上年度争议案件的类型来看,除了包括机电设备、股权纠纷等传统案件类型之外,像与互联网有关的新型权益,包括文娱产业、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一些争议也频繁发生。争议的金额和标的显著增长。其中,标的额过5亿的案件数量尤为突出。

 

17.我国将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

 

18.我国发布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9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19.全国首笔跨境人民币退税在横琴新区办理

近日,全国首笔跨境人民币退税经由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和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办理,实现了跨境退税快速办理、资金直达纳税人境外账户。

 

20.1-8月江苏省外贸进出口增长17.1%

9月14日南京海关消息,1-8月江苏省外贸进出口值32878.4亿元,同比增长17.1%,较2019年同期增长16.4%,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3.3%。其中,出口20310.4亿元,增长18.6%;进口12568亿元,增长14.7%。

数据显示,一般贸易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1-8月,江苏省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8727.3亿元,增长24.3%,占外贸总值的57%,比去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同期,加工贸易和保税物流分别进出口10293亿元和3544.9亿元,分别增长1.9%和38.4%,分别占31.3%和10.8%。

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贸易增速仍旧十分突出。在五大贸易伙伴中,1-8月,江苏省对东盟进出口4705.2亿元,增长20.8%,明显高于对欧盟18.4%、美国13.2%、韩国8.3%、日本10.5%的进出口增速。同期,江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8314.8亿元,增长21.9%。

此外,江苏民营企业持续驱动外贸高速增长。1-8月,江苏省民营企业进出口12315.2亿元,增长28.1%,高出全省外贸整体增速11个百分点,拉动进出口增长9.6个百分点,占外贸总值的37.5%,比去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

 

21.江苏自贸试验区8项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

江苏自贸区成立两年来,有8项制度创新经验案例在全国面上复制推广,为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贡献了江苏经验。

8项创新案例中,其中国务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6个,包括南京片区的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知识产权交流融资服务运营平台,苏州片区的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打造智慧物流服务平台、打造跨境海运数据通道助力“智慧物流”、知识产权证券化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入选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1个,即南京片区的“生态眼”助力长江大保护。苏州片区的政策计算器则入选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典型经验做法。

 

22.我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明确了6个方面32项主要任务。

 

23.海外舆论看好中国经济韧性

中国海关总署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78万亿元,同比增长23.7%,实现外贸连续15个月正增长。海外舆论认为,最新外贸数据远超市场预期,凸显中国供应链乃至经济的韧性,有望提高外界对中国今年经济增长的预期。

 

24.外资持续涌入中国市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最新数据显示,自去年11月以来,外国投资者每月都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机制增持沪深两市股票。与今年7月相比,8月外资买入规模增加一倍多,“买入中国”正成为主流趋势。一些海外媒体和机构人士认为,中国经济保持稳健增长,并在新冠疫情中展现出强大韧性,令投资者更加坚定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投资信心,越发期待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日前报道,贝莱德公司、高盛公司、富达国际公司等知名金融机构正建议客户继续“买入中国”。彭博社认为,包括股市、债市在内,全球投资资金持续流入中国市场,凸显中国的“市场引力”以及全球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

 

25.中日韩及东盟发表声明力促RCEP明年1月生效

中日韩及东盟9月13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经贸部长会议,会后发表的联合声明就去年11月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表示将力争到明年1月生效实施。声明指出,协定面向新冠疫情后经济复苏“发出表明本地区致力于多边贸易体系的强烈信号”,并确认将为完成程序继续努力。

 

26.东盟十国近1500种农产品、食品可对华出口

近日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截至目前,东盟十国近1500种农产品、食品已可对华出口。据悉,我国自东盟国家进口农产品连年增长,2020年同比增长10.3%,今年前8个月同比增长41.7%。

 

27.欧委会通过2021战略前瞻报告

欧盟官网9月8日消息,欧委会通过了关于“欧盟能力和行动自由”的第二份战略前瞻报告,从多学科视角,展望了欧盟在日益多极化和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秩序中开放战略自主权的未来。

报告确定了影响欧盟能力和行动自由的四大全球趋势:气候变化和其他环境挑战、数字超连接和技术变革、民主和价值观压力、及世界秩序和人口结构最终变化,并确定了欧盟应巩固其全球领导地位的10个关键政策领域。

 

28.欧盟拟对更多行业征收碳边境税

路透社9月9日报道,欧委会计划在2030年后扩大欧盟的碳边境关税适用范围,以涵盖更多行业和产品,使更多的国际贸易受制于这一政策。征收碳边境税的政策必须经过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谈判才能生效,此谈判可能长达两年。

 

29.越南拟出台新规放宽电商进出口货物监管

越南《投资报》9月8日报道,根据越南财政部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监管规定》,除依规对进出口的专业商品免除监管、查验外,经电商进口、单品价值1百万越盾以内或价值5百万越盾以内的原装进口商品,给予每天一单和每月不超4单的货物免除查验。但对于电商进口涉及食品安全、疫病、危害人类健康以及污染环境风险提示的商品则不属于国家监管机关免检范围。

 

30.欧亚经济联盟拟消除14项内部市场壁垒  

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司长萨兹巴科夫表示,由于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模式不一,在制度转型过程中存在差异,客观上造成目前联盟内部存在诸多壁垒和限制。为系统性消除内部市场壁垒,防止影响联盟未来发展,各成员国间应尽可能统一本国法律法规,提高不同领域经济政策的协调水平。  

据悉,近期召开的欧亚政府间理事会会议批准了拟于2022年底前消除的14项内部市场壁垒清单。

 

31.全球二季度半导体设备出货额创新高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近日发布报告,二季度全球半导体制造设备出货金额创新高达249亿美元,其中,第一大市场中国大陆出货金额达82.2亿美元,第二大市场韩国为66.2亿美元。

   

32.国际铝价升至十年高点

9月6日,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三个月期铝价格一度上涨1.3%,至每吨2768美元,创2011年年初以来最高价,7日价格出现回落。挪威最大的工业企业挪威海德鲁公司和世界铝产品巨头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股价随之上扬。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球铝价持续上涨,今年累计涨幅已接近50%。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基本面因素外,近期几内亚局势的变化也是支撑铝价再次大幅上涨的重要因素。几内亚政变军人6日称将组建民族团结政府,以推动政权平稳过渡。

 

33.三大国际航运巨头表态“不再涨价”

面临持续攀升的海运价格,航运巨头近期纷纷宣布冻结运价:法国达飞海运发布冻结货柜运价声明,马士基、赫伯罗特两大班轮公司也先后表态“不再上涨运价”。

 

34.日本大企业景气指数3个季度来首次呈正值

日本财务省和内阁府9月13日公布的三季度(7至9月)法人企业景气预测调查显示,所有行业大企业景气指数(BSI)为正3.3,3个季度以来首次改善。受全球经济从新冠疫情打击中复苏的带动,制造业对经济的感受好转,非制造业方面也因新冠疫苗普及而使企业信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