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1年第45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1-12-25访问量:217


1.摩洛哥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1215日,摩洛哥工贸部发布第04/2021号公告,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对超出配额36000吨的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211日~20221231日为13.75%202311日~20231231日为12.5%202411日~20241231日为11.25%。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冷轧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09(不包括7209.16.00.207209.17.00.207209.18.00.207209.26.00.207209.27.00.207209.28.00.20)、7211(不包括7211.137211.147211.197211.23.00.107211.23.00.407211.29.00.207211.29.00.50)、7225.50.10.007225.50.90.007226(不包括7226.11.007226.19.00);镀膜或涂层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10(不包括7210.117210.127210.30.007210.507210.90.21.007210.90.22.007210.90.23.007210.90.29.91)、7212(不包括7212.107212.20.007212.40.20.007212.40.39.107212.50.20.007212.50.63.007212.50.64.00)、7225(不包括7225.11.007225.19.007225.307225.407225.91)、7226(不包括7226.20.00.117226.20.00.21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007226.99.10.00)。

 

2.欧盟对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

12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欧盟委员会在立案公告中指出,委员会有充分证据证明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涉案产品经由土耳其转口(无论是否标明原产于土耳其)规避了对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7019 39 00ex 7019 40 00ex 7019 59 00ex 7019 90 00TARIC编码为7019 39 00 837019 40 00 837019 59 00 837019 90 00 83)。

 

3.欧盟对华钢制风塔作出反倾销终裁

12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风塔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裁定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编码为ex 7308 20 00TARIC编码为7308 20 00 11)、ex 7308 90 98TARIC编码为7308 90 98 11)和ex 8502 31 00TARIC编码为8502 31 00 118502 31 00 85)。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71日~20206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1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4.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1217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发布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此外,拒绝秘鲁企业Corporación Rey S.A.提出的关于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请求并终止本次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9607.11.00.009607.19.00.009607.20.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5.土耳其对华铰链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21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51号公告,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8302.10(不包括8302.10.00.00.12项下的民用飞机用和运输车辆用的铰链)项下的铰链、税号8302.50.00.00.00项下的帽架、帽钩及托架等和税号8302.42项下的家具用铰链(不包括用于民用飞机和座位减震器的铰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印度财政部发布对涉华连二亚硫酸钠反倾销征税令

12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1/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9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440美元/公吨,韩国为300美元/公吨。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12832项下的产品。

 

7.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进行复审立案调查

12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欧盟钢铁产品保障措施案发起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关税配额的分配与管理;(2)传统贸易量是否被挤占;(3)享受“WTO的发展中国家待遇的进口是否继续被豁免;(4)自由化程度;(5)美国232条款的变化;(6)其他可能导致改变配额数量和分摊的情势变更。复审结果预计将不晚于2022630日作出。

 

8.马达加斯加不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实施保障措施

12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121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决定终止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和人造黄油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

 

9.马达加斯加不对进口润滑油实施保障措施

12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于1214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马达加斯加决定终止对进口润滑油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

 

10.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实施保障措施

12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123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2021122日第174/PMK.010/2021号条例,决定自20211224日起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11224日~20221223日为2452711印尼盾/吨,20221224日~20231223日为2428184印尼盾/吨,20231224日~20241223日为2403902印尼盾/吨。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11.印度财政部发布对华氢氟碳化物R-32反倾销征税令

12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5/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92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氢氟碳化物R-32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为1171.78美元/公吨,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为1394.96美元/公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均为1344.60美元/公吨,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为1255.05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为1519.70美元/公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339项下的产品。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12.印度财政部发布对华硅树脂密封胶反倾销征税令

12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4/2021-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92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硅树脂密封胶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即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生产商Anhui Join Leader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396.99美元/公吨,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Ltd.501.55美元/公吨,其他生产商为738.73美元/公吨。以下产品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聚氨酯密封胶、聚氨酯泡沫、聚氨酯泡沫清洁剂、太阳能封装硅树脂、丙烯酸密封胶、丙烯酸中性密封剂、丙烯酸耐候密封胶、硅化丙烯酸密封胶、RoHS级硅树脂密封胶、REACH硅树脂密封胶、耐火/阻燃硅树脂密封胶、汽车和公共汽车挡风玻璃用硅树脂密封胶、客车车身粘贴用硅树脂密封胶、用于建筑伸缩缝的硅树脂密封胶、MS聚合物密封胶、工业RTV硅树脂密封胶、高温中性密封胶、双组分硅树脂密封胶、可涂漆密封胶、非渗出性耐候硅树脂密封胶、中空玻璃密封胶、免钉粘合剂或镜面固定粘合剂。其中汽车和公共汽车挡风玻璃用硅树脂密封胶、客车车身粘贴用硅树脂密封胶、用于建筑伸缩缝的硅树脂密封胶这三类产品仅适用于实际用户,实际用户应在进口时向海关提供关于产品真实用途的声明。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35项下的产品。上述裁决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