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拿大对华底盘车作出双反终裁
1月1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底盘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出口商东莞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6.6%、补贴幅度为2.5%,其他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26.4%、补贴幅度为20.4%。预计加拿大贸易法庭将于2022年2月18日前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加拿大海关编码8716.39.30.90项下的产品以及8706.00.90.90、8716.39.90.90、8716.40.00.00、8716.80.20.90、8716.90.30.00、8716.90.99.10、8716.90.99.90项下的部分产品。
2.欧盟对华光缆作出反补贴终裁并修改反倾销终裁结果
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5.1%~10.3%的反补贴税,与此同时,将中国光缆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4.6%~33.7%,反补贴税率及调整后的反倾销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由一个或多个独立护套纤维组成,带保护壳,无论是否含电导体的单模光缆,涉及欧盟CN编码ex 8544 70 00(TARIC编码为8544 70 00 10)项下的产品,但单独安装于操作连接器的一端或两端的电缆和海底电缆除外。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3.欧盟对华铝合金轮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1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轮毂制造商协会于2021年10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8708 70 10和ex 8708 70 50,欧盟TARIC编码为8708 70 10 15、8708 70 10 50、8708 70 50 15和8708 70 50 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4.美国对碳钢对焊管件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巴西、日本和泰国的碳钢对焊管件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美国将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5.土耳其对涉华摩托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摩托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5年7月25日第2015/34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7%~100%、泰国为68%~100%、印度尼西亚为0~29%、马来西亚为19.6%~29%,有效期为5年。
6.土耳其对涉华自行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月2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自行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5年7月24日第2015/35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中国、印度和泰国涉案产品的税额为0.73~2.02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为0.66~1.49美元/千克、马来西亚为0.22~1.55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7.印度终止对华PVC胶膜反倾销措施
1月2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03/2022-Customs(ADD)号称,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PVC胶膜的现行反倾销措施。
8.欧盟对华味精启动反倾销部分期中复审自主立案调查
1月24日,欧盟对中国梅花集团下属两家出口商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自主立案调查,重新审查涉案产品的出口价格及成本。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2922 42 00 (TARIC编码2922 42 00 10)。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2个月)外,本案终裁将于12个月内作出。
9.印度继续对华拖车车轴征收反倾销税
1月2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4/2022-Customs(ADD)号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0月2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作出的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即生产商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为0.16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为0.31美元/千克。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包括全散件组装或半散件组装的拖车车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169010项下的产品。
10.印度对涉华乙烯基瓷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1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除卷状和片状外的乙烯基瓷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2020年~2021年以及倾销调查期。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181090项下的产品和39181010、39189010、39189020、3918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
11.美国对氢氟烃制冷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