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周讯
江苏贸促周讯-摘编(2022年第11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2-03-24访问量: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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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贸政策

1.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等

2. 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投资力度

3.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经贸资讯

1. 1—2月我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开局 

2. 前2月央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6% 

3. 前两个月外资大项目实际到资同比增长74.3% 外资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4. 两部门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 截至2月底 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67万亿元 同比增长22%

6. 我国推动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7. 中非贸易总额再创新高 “一带一路”顺利推进

8. 美恢复352项中国进口商品关税豁免

9. 美国中国居全球计算力指数排名前二

10. 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11. 欧盟反超东盟成中国最大贸易伙伴

12. 韩国近五年在中国进口市场份额大幅下降

13. 今年前两月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

14. “江苏号”飞驰,打开经贸新通道

15. 南京中欧回程班列货值破1亿美元

16. 南京FTA惠企“一键通”智慧平台上线

17. 南通外贸进出口前两月同比增长23.5%

18. MSC实施新的燃油附加费!

19. 巴西大幅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

20. 菲律宾放宽关键行业外国投资限制

 

一、经贸政策

1.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 加大对跨境电商等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投资力度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鼓励以融资新途径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服贸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基金,由商务部、财政部战略指导,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设立4年来,为探索拓宽外经贸领域融资新途径、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外向型中小企业普遍轻资产、可抵押物少,通过银行信贷等传统方式融资较难,但其具备商业模式新、增长潜力大等特点。

通知指出,各地商务部门要充实外向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出口信保等机构与服贸基金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整合金融资源,满足外向型中小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建立支持创新发展的投融资生态圈。跨境电商、海外仓、数字贸易、云外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是贸易发展的有生力量,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通知要求,推动地方相关基金及社会资本加强与服贸基金的协同配合,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投资力度。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布局,发挥“蓄水池”作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借船出海;支持跨境物流服务商发展壮大,促进国际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培育数字贸易企业和项目,孵化国际化数字贸易提供商。引导符合条件的代表性领域老字号企业创新开展服务贸易,推动老字号优质服务“走出去”。

 

3.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做好跨周期调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千方百计稳住国际市场份额。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创新参展办展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持续推进“江苏优品·畅行全球”“江苏优品·数贸全球”等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深化“线上展会+跨境电商”模式,实施“一国一展”“一业一展”,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国际展会和对接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企业利用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等境内国际性展会拓展内外贸销售渠道。支持各地举办跨境电商交易会、选品会,引导企业参加跨境电商展会。

高质量落实RCEP等自贸协定。开展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制定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政策举措。建立RCEP鼓励性义务探索清单、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和江苏RCEP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清单。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市场开放承诺、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等优惠政策,扩大服装、电子产品、机械装备、汽车零件、农产品等优势产品进出口。深入开展“FTA惠苏企”宣传推广活动,分片区开展“FTA惠苏企”专题培训,发布业务实操宣讲视频,提升企业利用FTA水平。

积极扩大进口。发挥国家和省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畅通集成电路等产品进口渠道,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结合国际消费季和“苏新消费”四季主题购物节活动,发展“跨境电商+新零售”等新模式,积极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加快签约成果转化。推进昆山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争创第二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进口企业申报稳外贸专项贷款。 

稳定加工贸易发展。保持加工贸易扶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地方支持龙头企业争取总部订单,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强化外资对加工贸易发展的协同带动作用,开展外资补链延链强链行动,建设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加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附加值环节向江苏集聚。推动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和相关要求开展业务,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外企业开展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加快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增强外贸新动能。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3个设区市全覆盖为契机,全面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强化省市梯度培育机制,新认定一批公共海外仓。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和中欧班列主要节点城市布局海外仓。探索创新市场采购贸易“江苏模式”,加大常熟“市采通”平台推广力度,引导更多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出口渠道。研究支持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发展区积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政策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离岸贸易中心城市。 

支持企业打通双循环。出台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举措,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拓展“三同”产品,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贸企业、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加强资源整合配置,优化国际营销体系,拓展外贸业务。引导有较强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外贸企业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互促、顺滑切换。 

增强国际运力。支持港口、航运企业新开或加密航线,突出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建设,优化美西、中东、欧洲等远洋航线运输布局。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积极支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恢复洲际货运航线运行;推动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恢复欧洲航线、加密美国航线、新开日韩及东南亚航线;支持其他有条件的机场开辟日韩、东南亚货运航线。拓展中欧班列通道,优化线路布局,2022年至少新增1条稳定运营线路,推动自贸区专列、跨境电商专列、邮政专列等特色班列开行,进一步扩大回程开行数量,力争2022年度开行总量达到1900列。加强国际物流领域重大项目投融资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际物流供应链专项外汇贷款。

加强国际物流服务保障。引导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与航运、国际班列企业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引导各地、各行业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国际班列企业进行对接,举办欧美、“一带一路”等重点市场物流运输服务专场线上对接会,稳定企业运力保障。加大海运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船公司、货代公司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大型国际物流企业的反垄断监管。落实国家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政策措施,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强化动态调整更新,清单之外不得收费。支持具备条件的口岸提供“一站式”收缴费服务,复制推广“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模式。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2022年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支持江苏外贸出口及投资规模力争达到950亿美元,理赔时效较上年同期提升10%。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及服务贸易承保规模较上年同期提升10%。强化全产品联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关键环节承保力度,支持江苏企业优结构、稳增长、控风险,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持续扩大省级小微企业统保平台覆盖面。打造“苏信惠”普惠金融品牌,推广“信步天下”“小微资信红绿灯”“小微资信导航仪”等数字化服务举措,精准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出口信贷支持。抓好抓实外贸信贷投放,2022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外贸产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2%。支持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扩大外贸小微企业转贷款规模,外贸小微企业转贷款终端利率不高于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发挥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功能,完善“苏贸贷”政策,扩大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重点支持首贷、信用贷。积极推广信保“白名单”等银信合作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向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为上下游企业增信,在真实交易背景下,引导金融机构向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活动。 

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扶持专项行动,鼓励各地以政银保合作等方式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2022年全省办理外汇套保的中小微外贸企业不少于8000家,总体外汇套保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美元。推动银行创新外汇套保业务商业模式,进一步开发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汇率避险产品,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减费让利。推进“重点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专项行动”,推动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结算,降低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全省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外贸企业覆盖面,降低进出口环节办税成本。深化大宗资源类商品检验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先放后检”“依申请检验”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长,提高通关效率。科学精准做好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外籍必要经贸人员来苏邀请函签发,保障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稳定运行。

维护公平贸易环境。积极探索贸易调整援助,落实《江苏省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方案(试行)》,对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影响较大的企业予以支持。充分发挥省级经贸摩擦应对工作专班作用,提升省级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预警监测和法律服务功能,指导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发挥省出口管制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指导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和“未经验证清单”的企业评估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加强合规体系建设。 

健全外贸外资运行监测机制。发挥省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和重点外资项目、重点出口企业工作专班作用,强化对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的实时监测和常态化走访,“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持续完善重点外贸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平台,分级分类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分析研判。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率、缓缴社保费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稳定外贸企业就业。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落实跨周期调节稳外贸举措,助企纾困,特别是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降本增效,稳定企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务实举措,多措并举稳定外贸。省商务厅要会同各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形势研判,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外贸工作,强化通报、会商、督查、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切实稳住外贸基本盘,推动外贸稳中提质。

 

二、经贸资讯

 

1. 1—2月我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开局 

财政部3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03亿元,同比增长10.5%,除经济增长外,这主要是受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仍处高位以及部分去年缓税收入今年初入库等因素带动,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开局。

 

2. 前2月央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6% 

日前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今年1—2月,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7万亿元、利润总额3678.7亿元、净利润282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20.6%、20.4%,运行质量持续改善,为一季度“开门红”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前两个月外资大项目实际到资同比增长74.3% 外资持续看好中国市场 

在3月17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今年前两个月,全国外资企业总体经营稳定,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实际到资同比增长74.3%。

 

 

4. 两部门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5. 截至2月底 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67万亿元 同比增长22%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67万亿元,同比增速达到22.1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1.15个百分点。今年前两个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57%,较2021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6. 我国推动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两部门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7. 中非贸易总额再创新高 “一带一路”顺利推进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同非洲地区双边贸易总额突破2500亿美元大关,创下2014年以来新高。专家指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非经贸合作彰显韧性,前景可期。

 

8. 美恢复352项中国进口商品关税豁免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宣布重新豁免对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该新规定将适用于在2021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进口自中国的商品。

9. 美国中国居全球计算力指数排名前二

近日,浪潮信息、国际数据公司(IDC)和清华大学联合推出的《2021-2022全球计算力指数评估报告》发布。根据计算力指数国家排名,美国和中国分别以77分和70分位列前两位,同处于“领跑者”位置。报告表示,计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要素,已成为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力和驱动力。算力资本可与传统资本形成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一个国家或地区增加对算力相关的投资可以带来经济的增长,且这种增长具有长期性。

 

 

10. RCEP正式对马来西亚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于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从3月18日起,中马之间相互履行协定项下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履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各领域规则义务。

 

11. 欧盟反超东盟成中国最大贸易伙伴

欧盟反超东盟,在今年前两个月再返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位置。根据中国商务部3月17日发布的数据,2022年前两个月,中国与欧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1371.6亿美元,比同期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多出5.7亿美元。由此,欧盟反超东盟,在今年前两个月再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这反映出中欧贸易较强的韧性和活力。

 

12. 韩国近五年在中国进口市场份额大幅下降

韩联社首尔3月20日电 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下称“全经联”)近日发布的一项分析结果显示,近五年来韩国在中国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大幅下降。

全经联对2012年至2016年和2017年至2021年韩国、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台湾、东盟六国在中国大陆进口市场的份额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显示,韩国在中国大陆进口市场所占份额从2012年至2016年的9.8%下降到2017年至2021年的8.8%。同期,东盟六国和台湾市占率分别上升2.5、0.8个百分点。

13. 今年前两月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

3月23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2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8.2%,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工业生产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升态势,多数行业生产态势向好,新动能持续培育壮大。

 

14. “江苏号”飞驰,打开经贸新通道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统计,1—2月,全省中欧(亚)班列累计开行329列,同比增长70.68%。其中,去程213列,同比增长32.90%;回程116列,同比增长256.74%。

 

15. 南京中欧回程班列货值破1亿美元

3月20日,在南京海关所属金陵海关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通关的德国诺伊斯—南京“中欧班列江苏号”抵达南京龙潭铁路专用线,整列共有42个集装箱,涉及进口企业23家,报关单45票、约180多项商品。至此,南京中欧回程(进口)班列货值破1亿美元。

 

16. 南京FTA惠企“一键通”智慧平台上线

为帮助企业切实享受FTA红利,助推企业深入开拓国际市场,近日,南京市商务局(市自贸办)在前期发布RCEP关税查询“一键通”的基础上,会同市贸促会等部门,围绕我国签订的主要自贸协定,结合全市八大产业链进出口商品实际,优化升级关税查询、原产地商品备案、原产地证办理、FTA政策查询等功能,推出了全国首个系统集成、高效便捷的FTA惠企“一键通”智慧平台,实现FTA关税优惠一键查询、原产地规则一键判定、原产地证书办理一键直连、FTA政策一键知晓,极大便利企业惠享自贸协定红利。FTA惠企“一键通”智慧平台实现多个全国首创。

 

17. 南通外贸进出口前两月同比增长23.5%

据南通海关统计,今年1-2月,南通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556.8亿元人民币,在全省继续居第4位,较去年同期增长23.5%,增速高于全省8.4个百分点,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6%。其中,出口355.5亿元,增长19.3%;进口201.3亿元,增长31.8%。

 

 

 

18. MSC实施新的燃油附加费!

3月14日,地中海航运公司(MSC)宣布将从下个月中旬开始,对所有亚洲贸易现货和季度合同的燃油附加费进行两周一次的审查,而不是每月一次的审查。

MSC表示,当前的全球政治局势正在对全球燃料价格造成重大且不可预测的波动,在情况稳定之前,新的燃油附加费变化将从4月15日起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19. 巴西大幅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

巴西经济部外贸局3月22日宣布,23日起将乙醇、人造黄油、糖等七类商品的进口税降为零,有效期至12月31日;同时4月1日起降低电子类和机械设备类产品的进口税率。

 

20. 菲律宾放宽关键行业外国投资限制

近日,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签署并发布《公共服务法》,允许外国人对公共服务部门拥有高达100%所有权,涉及电信、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和航运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