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对磺胺酸进行第五次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2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磺胺酸(Sulfanilic Acid)启动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磺胺酸启动第五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和印度涉案产品启动第五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5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2年6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 欧盟对华石墨电极系统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2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23.0%~74.9%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545 11 00(TARIC编码为8545 11 00 10、8545 11 00 15。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3. 英国发布对华铁、非合金或其他合金钢热轧卷板双反过渡性审查立案公告
2022年4月5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铁、非合金或其他合金钢热轧卷板(Certain Hot-rolled Flat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or Other Alloy Steel whether or not in coils)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立案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208100000、7208250000、7208260000、7208270000、7208360000、7208370010、7208370090、7208380010、7208380090、7208390010、7208390090、7208400000、7208400010、7208400090、7208521000、7208529900、7208531000、7208539000、7208540000、7211130000、7211140010、7211140090、7211190010、7211190090、7225191090、7225309000、7225406090、7225409000、7226191091、7226191095、7226919100和7226919900。涉案产品不包括不锈钢、取向硅电工钢产品;工具钢和高速钢产品;厚度超过10毫米且宽度为 600 毫米及以上的非成卷、无浮雕图案钢板;厚度超过4.75毫米但不超过10毫米,宽度超过2.05米的非成卷、无浮雕图案钢板。本案倾销及补贴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4. 韩国继续对华浮法玻璃征收反倾销税
2022年4月8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913号令,韩国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浮法玻璃征收36.01%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自2021年8月3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包括厚度超过4毫米且小于13毫米的透明浮法玻璃(Clear Float Glass)及绿色浮法玻璃(Green Glass),涉及韩国税号7005.21.4000、7005.21.5000、7005.21.6000、7005.21.7010、7005.21.7020、7005.21.7030、7005.29.4010、7005.29.4090、7005.29.5010、7005.29.5090、7005.29.6010、7005.29.6090、7005.29.7010、7005.29.7090、7005.29.8010、7005.29.8090、7005.29.9010和7005.29.909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镀膜玻璃(Coated Glass)、压花玻璃(Patterned Glass)、夹丝玻璃(Wired Glass)、中空玻璃(Insulating Glass)、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夹层玻璃(Laminated Glass)、蚀刻玻璃(Etched Glass)、低铁玻璃(Low Iron Glass)。
5.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三聚氰胺征收反倾销税
2022年4月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2/322/AD34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2年4月5日第5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三聚氰胺征收为期5年反倾销税,其中,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Golden-Elephant Sincerity Chemical Co., Ltd.)、新疆金象赛瑞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Xinjiang Golden Elephant Sincerity Coal Chemicals & T Co., Ltd.)、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Yuxiang-Diversifous Poplar Chemical Co., Ltd.)均为19.08%,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Xinjiang Xinlianxin Energy Chemical Co., Ltd.)为15.22%,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9.08%;与此同时,批准上述四家生产商提出的价格承诺,对符合价格承诺的涉案产品将不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生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2933610000。
6. 越南对涉华味精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2022年4月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2年4月6日第640/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味精(MSG)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调整为3,445,645~6,385,289越南盾/吨,维持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反倾销税5,289,439越南盾/吨不变。本案涉及越南税号2922.42.20项下的产品。
7. 美国ITC发布对含有唑菌胺酯及其成分的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4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含有唑菌胺酯及其成分的产品(Certain Products Containing Pyraclostrobin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0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的初裁(No.5)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本案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
8. 美国ITC发布对儿童床和婴儿车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4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儿童床和婴儿车(Certain Playards and Strollers,调查编码:337-TA-1288)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3月22日作出的初裁(No.8)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本案对中国广东Dongguan Golden Prosper Baby Products Co., Ltd., China东莞金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的调查。
9. 美国ITC发布对复合棒球垒球球棒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4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复合棒球垒球球棒及其组件(Certain Composite Baseball and Softball Ba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8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的初裁(No.13)不予复审,即美国Proton Sports Inc. of Scottsdale, AZ为缺席被告。
10. 美国ITC发布对冰箱过滤器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2年4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冰箱过滤器及其组件(Certain Refrigerator Water Filtration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9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3月30日作出的初裁(No.14)不予复审,即基于同意令,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JJ Imports LLC d/b/a PRIME FILTERS, of Elmwood Park, NJ的调查,并发布同意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