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2023年第27期)
来源:本站发布:2023-07-15访问量:327

1. 美国对铝箔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6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箔(Aluminum Foil)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40.71%114.77%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 美国对不锈钢拉制水槽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7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水槽(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水槽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8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9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3. 美国对铸铁污水管配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配件(Cast Iron Soil Pipe Fitting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配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8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9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4. 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7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4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从202388日起,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5. 阿根廷对华橡胶气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7月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923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橡胶气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7年第670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按其离岸价(FOB)的97%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9503.00.99 和 9505.90.00。

 

6. 美国ITC发布对LED景观照明设备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37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LED景观照明设备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LED Landscape Light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58)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68日作出的初裁(No.7)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本案调查终止。

 

7. 美国ITC发布对儿童床和婴儿车的337部分终裁

20237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儿童床和婴儿车(Certain Playards and Strollers,调查编码:337-TA-1288)作出337部分终裁:由于双方提交复审动议,决定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裁决进行部分复审,复审主要关注涉案专利是否具备显著性、先占性,以及申请方是否满足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或科技要素;利益相关方应在2023年7月2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本案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28日。

 

8. 美国ITC发布对位置共享系统、相关软件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37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位置共享系统、相关软件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Location-Sharing Systems, Related Software,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调查编码:337-TA-1347)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620日作出的初裁(No.24-26)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中国广东OnePlus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China深圳市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调查(No.19);基于和解,终止对开曼群岛Xiaomi Corporation, Cayman Islands、中国香港Xiaomi H.K. Ltd., Hong Kong、中国北京Xiaomi Communications Co., Ltd., China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北京Xiaomi Inc., China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No.25);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其余列名被告的调查(No.26)。本案调查终止。

 

9. 美国ITC发布对具有分层虚拟填充的半导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37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具有分层虚拟填充的半导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Semiconductor Devices Having Layered Dummy Fill, Electronic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342)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69日作出的初裁(No.23)进行复审,原裁决为基于申请方撤回而终止对剩余三家列名被告的调查,在复审过程中撤销该裁决并继续本案调查,因为申请方未能取得与第三方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 Inc.的同意文件副本(it must file a copy of its agreement with non-party Siemens)。

 

10. 美国ITC发布对皮卡车折叠盖板(III)的337部分终裁

20237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皮卡车折叠盖板(III)(Certain Pick-Up Truck Folding Bed Cover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I),调查编码:337-TA-1353)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613日作出的初裁(No.1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对列名被告美国TAP Worldwide, LLC d/b/a 4 Wheel Parts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