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对豌豆蛋白发起双反调查
2023年8月2日,应美国企业PURIS Proteins, LL于2023年7月12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豌豆蛋白(Pea Protein)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504.00.1000、3504.00.5000和2106.10.0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3年8月28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3年10月5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3年12月19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2. 美国对铸造焦炭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8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铸造焦炭(Foundry Coke)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涉案产品以214.8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2704.00.00.11。
3. 美国对锻钢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意大利2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锻钢件(Forged Steel Fitting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锻钢件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3年10月12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聚酯短纤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3年8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聚酯短纤(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5. 美国作出镀锡板反倾销初裁
2023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加拿大、德国、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加拿大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29%、中国大陆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22.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11.98%)、德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02%、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4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0.0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30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于2024年1月8日对进口自其他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0.50.000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的产品。
6.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3年8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2023/374/AD38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3年8月4日第8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320611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地毯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8月18日,印度尼西亚贸易安全委员会(KPPI)发布第04/KPPI/PENG/08/2023号公告称,应印尼纺织协会(API)于2023年8月15日代表印尼企业PT. Universal Carpet And Rugs、PT. Classic Prima Carpet Industries和PT. Anugrah Esa Mulia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印尼语:KARPET DAN TEKSTIL PENUTUP LANTAI LAINNYA)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税号57项下的产品。
8. 巴西延长对涉华聚酯纤维纱线暂停征税期限
2023年8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508号决议,决定将继续暂停对原产于的中国和印度的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在内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征收最终反倾销税,暂停征税期延长最多1年,到期时如未重新实施,该措施将终止。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3.10、5402.33.20和5402.33.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9. 美国ITC发布对移动电子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3年8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移动电子设备(Certain Mobile Electronic Devices,调查编码:337-TA-132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3年7月16日作出的初裁(No.35)不予复审,即基于和解,终止本案全部调查,案件终止。